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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鼓励7000员工辞职事件”而今有了“岛城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日,城阳区一家韩资企业———青岛通商玩具有限责任公司也做出了鼓励员工先辞职再入职的举措,员工在2007年12月31日辞职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履行新的劳动合同后,每年将可获得13个月的工资。不过,与华为“钢牙铁嘴”般咬定辞职事件不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不同的是,该企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此举就是为规避《劳动合同法》。
千余员工将重签合同
近日,青岛通商玩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商公司)的员工王燕(化名)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前几天,公司突然决定,不管合同什么时候到期,所有员工,只要想留在公司继续工作的,都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为此,公司还下发了统一印制的辞职书,上面除姓名栏外,其他内容都已打印好,大致为:本人因公司要求,现提出辞职申请,准许为盼。落款是2007年12月31日。“目前,有不少人已经把名字签了,并把辞职书交上了。”王燕说,她总觉得有些矛盾,签吧,怕新合同生效后以前的工龄就没了,自己也成新人了;不签吧,失去这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又心有不甘。
多发一个月工资当奖励
据了解,为了鼓励大家签字,公司还出台了优惠政策:凡是签字“主动”辞职,再重签合同入职者,今后每个员工每年将可额外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各科室班组长每人每月还可获得百元的加薪……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通商公司,透过公司的镂空围墙,记者看到,公司内比较安静,偶尔有员工拿着玩具穿梭于各个楼之间。从眼前的景象中,看不出这家公司正在经历着一场辞职风波。中午12时许,记者在通商公司附近碰到了出来购物的晓梅,她告诉记者,“辞职书已经填好交上去了。”下午2时许,记者见到了通商公司总务主任金明一。金主任告诉记者,虽然他已经在公司管理岗位上工作5年了,但他也要跟普通员工一样,先辞职再入职。
负责人坦言为规避新法
下午4时30分许,记者采访到了通商公司管理部房基玉部长。对记者提出“公司是否要求员工写辞职书”的问题,房部长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通过翻译告诉记者,公司没有强逼员工写辞职书。他承认,公司现有的1200名员工将全部从2008年1月1日起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对于这么做的原因,他的回答让记者感到有些出乎意外———他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就是为了规避即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据了解,令房部长感到头疼的是《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比如合同自然终止也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十年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在他看来,这些条款的规定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而更让人头疼的是,随着物价的飞涨,他们公司现在已面临着经营上的困难。
房部长表示:“这只是试行办法,如果还不行的话,我们会采取其他措施,不管怎样,我们轻易不会让一个从1993年就在青岛扎根的企业倒掉。”文/图本报记者李志波实习生孙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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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员工辞职华为接受调查
从今年9月底开始,国内外颇有影响力的通讯设备制造商———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出请辞自愿离职。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的劳动合同。
11月初,全国总工会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目前,华为公司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
■专家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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