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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粤企纷纷重签劳动合同力避新法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引子]

  11月初,向来低调的深圳华为公司成为众人关注焦点。华为提出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需提交辞职申请再竞争上岗,然后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11月8日,番禺胜捷消防企业集团让200多名员工“先填写离职协议,再重新填写入职申请表”。

  11月14日,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重签劳动合同,根据协议,员工以前的工龄将会被“归零”。

  曝光的违规事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

  企业为何接连违规?明年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真的是洪水猛兽?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劳动部已向包括广州在内的各级劳动部门下发通知,指近来“置换”、“买断”等恶意规避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直接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旦发现恶意规避法律实施裁员的,劳动部要求各级劳动部门坚决依法纠正处理,影响重大的问题还要向国家劳动部报告。

  [事件]

  重签合同,员工变成劳务工

  阿英因为没有答应转签,公司主管给她难堪:不让她周末加班。这对于每月基本工资只有925元的阿英来说,绝对是上了一道紧箍咒。

  11月2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帽制品”)员工阿菊经过报摊,被“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员工辞职”的一则新闻吸引住了。7月底来,她所在的公司也在鼓励员工辞职。

  在人事部和主管的催逼下,阿菊没有坚持住,终于同意辞职并与公司转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务合同。

  合同中,阿菊由一名拥有8年工龄的普通员工,一夜之间转变成为另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环帽制品公司的一名新劳务工。

  华为员工辞职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阿菊没有那么“幸运”。她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只能从公司拿到50元/月的劳务补助。

  “别人有补偿,我们却什么都没有”,非常后悔的阿菊把报纸带进了公司,其他员工轮流传阅;有的员工甚至跑出公司,奔向报摊,自己又买一份报纸。

  在环帽制品,类似阿菊一样被公司转签劳务合同的员工有305人;另外还有将近100名员工仍在坚持,拒绝转签。

  “看了报道,许多同事是第一次知道明年1月1日会有《劳动合同法》颁布”。还没有答应转签劳务合同的公司老员工阿英说,看了“华为事件”报道后,她才知道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她才明白公司为什么那么急着逼大家要在12月31日前全部转签劳务合同的用心。

  阿英因为没有答应转签,公司主管给她难堪:不让她周末加班。这对于每月基本工资只有925元的阿英来说,绝对是上了一道紧箍咒。

  在环帽制品,绝大部分普通员工都是抢着要加班。“出来打工就是想多赚点钱,工资这么低,不加班不行”。

  阿英在公司已经做了10多年,1997年入职时底薪是625元,这么多年过去了,至今底薪才增加了300元。

  [新法]

  有点偏心,劳资权利义务不对等?

  林大卫说,保护劳动者的出发点固然是不错,但是全面偏向劳动者又会使劳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有所失衡。

  11月21日,早上9时,林大卫(化名)准时回到熟悉的办公室。

  “我感觉就像被卖了猪仔?又是劳动合同法!”案上报纸的黑字标题很显眼,报道讲述的正是阿菊等人的故事。

  “最近频频有企业在新法实施前采取行动”,林大卫说,他试图从这些企业获得借鉴经验。但看了环帽制品公司把合同工人转为劳务工人的做法,他觉得这招比此前华为、番禺胜捷等“买断工龄”似乎更“高明”。

  《劳动合同法》自6月底公布后,各方就开始猜测已满或将满10年工龄的老员工很可能遭殃,直至发生“华为辞职门”―――尽管华为是否规避《劳动合同法》仍存争议,类似事件开始在全国各地频繁上演。劳动部门和起草者一直对其它可能出现的“钻空子”形式讳莫如深,环帽制品这种改变用工主体的做法,也算开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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