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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在网上,近日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撰写博客反对新劳动法,认为新劳动法“维护懒人”、“把经济搞垮”,此类观点引发了网友的热论。在博客的回帖中,不少企业主大吐苦水,认为新法过于偏向劳方,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难以落实。打工者中也有不少人提出,劳动法规定过严将引发“避法潮”,难以真正保障劳方利益。
张五常博客质疑“无固定期合同”,网友激辩称新劳动法或引发失业潮
张五常
新劳动法不见得是好事
日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其博客发表了题为《新劳动法的困扰》,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新劳动法的经济效应,提出,“无固定期”合同将维护懒人,更有可能让“打短工”更普遍,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反而会大幅增加失业率,“把经济搞垮”。
张五常认为无固定期合同“结果是维护懒人”。张以自己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任教职的经历为例,认为美国大学的终身雇佣制导致了更多“短工”的出现,他说“因为上头‘满座’,原来的计划是终身雇用,到头来短暂合约变得普遍。这是美国学术界的不幸”。张五常更认为新劳动法可能“搞垮经济”,张提出中国90年代经济“虽然通缩严重。房地产之价下降了三分之二,但经济增长保持8,失业率徘徊于4左右”是得益于合约自由。张认为“硬性规定劳工合约是干预市场运作”,“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逾8恐怕是起码的了”,“这新法有机会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
张五常认为真正从新劳动法中得益的是“某些有关系的或懂得看风使舵的人”,“真的需要帮助的就失却了自力更生的机会”。他指出政府的责任是教育与传播法律知识,而非硬性规定。
●人物档案
张五常,国际知名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和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现任香港大学教授、经济金融学院院长。曾当选美国西部经济学会会长,是第一位获此职位的美国本土之外的学者。1991年作为唯一一位未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者而被邀请参加了当年的诺贝尔奖颁奖典礼。
企业主
忧心成本加大宁愿结业
跟帖者有不少自称是中小企业主,他们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忧心和反对意见。
网友“azzex888”也称:“我本来和几个朋友一起搞了家小公司,新劳动法出台了,我和几个朋友算了一下,在现在IT行业微利的情况下,已经不能达到收支平衡了,所以我们决定在1月份结束公司,各自找份工作去。”
网友“之乎者也”对老板现状作了这样的描述:“有几个老板身体好,有几个老板不担心自己的业务骨干明天辞职,有几个老板能保证本企业的业务和利润能递增10(新劳动合同法意味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人力成本将增加10以上),有几个老板不埋怨手下员工的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但苦于找不到人替换而装作对员工满意,有几个老板能承诺对手下不犯错误的平庸员工养一辈子。”
对于企业主的说法,网友“craneberry”认为企业出现懒人要从企业自身找原因,他说:“能在一个企业干够10年的,绝对不是懒汉子,他绝对是业务好手,是企业宝贵的财富,就是员工个人想走,企业也必然大力挽留。”
打工者
抱怨法规过严恐丢饭碗
在自称“打工者”的回帖中,不少人认同劳动法规定过严引发“避法潮”,没有起到真正保障劳方的作用。支持新劳动法的一方则认为,就中国目前的国情,劳动者更需要法律明文保护,而且永远“廉价劳动力”不利于经济发展。
网友“老孟”说“劳动合同法使我丢了饭碗。我已经40多岁了,今年老板说不能再签了。现在可以让我继续上班到2008年1月底,1月31日之前必须走人。以后他也只和工人签一次劳动合同,每年招一批新人,换一批人。老板还说,如果过了一段时间,不算连续工龄了,我还可以来打一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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