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标 题:北京:1.9万户企业与职工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记者从日前结束的市总工会十一届八次委员(扩大)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市已经有1.9万户企业与职工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中包含了协商产生的劳动报酬、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等内容,覆盖职工173.8万人。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尤兰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2007年市总工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关于起草《北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规范》的说明,关于《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和工作要求的说明等。据了解,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明年,市总工会将以推广实施《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为突破口,围绕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集体合同质量,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要达到60%以上。

尤兰田在讲话中对全市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二是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奋斗目标贡献力量;三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记者张军实习记者邓佳)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