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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实施,针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的一些疑问,市劳动局昨日进行了解答。
有市民反映,某单位在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不足1年,只有11个月,合同中的法人代表一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着人力资源部的章。
市劳动局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必须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作为法人单位的下属部门,在合同上使用部门章违规。
一位在某宾馆工作了一年半的劳动者反映,此前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直到去年12月26日才补签,但此前一年半的社保宾馆未为其补缴。市劳动局表示,依据《劳动法》,社保应当从劳动聘用关系发生之日起开始缴纳,宾馆应当补缴社保。(记者王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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