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同旧的《劳动法》相比,新法增加了保护劳动者的条款,不少企业都出现了误读甚至规避新法的现象。众所周知的华为“辞职门”和沃尔玛裁员事件,受到社会舆论的共同关注。
1月11日,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霍连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之一王向前教授做客千龙网解读新《劳动合同法》。两位专家一致认为,用人单位对新法有一些章节和法条存在误解和误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更省钱”
被一些用人单位称为铁饭碗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王向前的眼中并非是洪水猛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在于保证用人单位人员的固定,有利于提高员工的队伍素质。如果总是短期的合同,对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产品的质量,对于产业的升级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宏观上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计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稳定工作,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就要换人。这对用人单位来说成本是大大增加了,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将节省大笔资金。
王向前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把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大大放宽,就是考虑到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新法在立法过程中力求做到劳资利益的平衡,条文着重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利益分配格局是向单位倾斜的。所以在立法上向劳动者倾斜,从而把劳资利益恢复到平衡的程度。
泸州老窖劝辞事件在良性状态上发展
2007年12月底,北京市总工会出台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这部文本从内容上更加详尽,从标准上更加具体,更加适合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要求。在涉及到职工的劳动用工、休息休假、保险、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规定的都非常详尽。
对于泸州老窖的劝辞事件,市总工会副主席霍连明表示,“泸州老窖的四川总部已经积极做出了反映,要求北京分部纠正这种行为,给员工一个妥善满意的答复。”
劳务派遣工与正规劳动者同工同酬
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单独成章。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也就是在工资、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方面不应有任何差别。据王向前介绍,一些公司的服务职位比如清洁卫生人员、厨师等非主要经营业务的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 |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