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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记者严艳伊晓霞)《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众多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也成为今年广州两会期间一大热点话题。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协分组讨论会上,有代表呼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避免节后用工高峰期出现合同签订等问题。
现状:部分企业对峙观望
在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协的分组讨论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刘自珠在昨天的分组讨论会上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的用人成本将增加两到三成,除了强制买保险外,加班工资增加外,企业与员工提前解除合约还要进行补偿,因此有些企业纷纷想办法规避成本的增加。“按照《劳动合同法》,10年以上的员工要签长期合同,所以有些企业开始炒掉老员工,重新签新员工。”刘自珠介绍,还有些企业转向与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找工人,而不直接与用工者签合同,以求把企业的成本和责任压到最小等等。
广州市政协委员、康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明生则在其提案中指出,目前广州市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是完全按兵不动,采取对峙、观望态度。有的企业在年前让员工自动辞职,然后工龄清零;有的企业与员工签订不合法的无效合同,例如要员工在合同中声明因个人原因自愿不交社会保险,或直接声明自愿不签合同等等。
市政协副主席潘胜燊表示,正月十五过后外来工返城,企业进入用工高峰期,企业和工人将面临如何签合同的问题,“要是企业不用旧员工,改签新工人,工人们就很惨,这种影响跟雨雪冰冻灾害有相似之处。”
委员:细则迟迟未出台
市政协委员、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钟丽英表示,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写了很多东西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尽快出台细则,但四个月过去了还没有答复。
潘明生委员认为,尽快出台包括“理顺广州市计算平均工资的口径以及社保转移续接的制度”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是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关键。他在其提案中建议,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地方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尽快制定《劳动合同实施细则》,以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另外,企业对员工必须支付的赔偿资金的筹集、发放问题也应该在《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指引。
记者了解到,目前劳动保障部门正等待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之后再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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