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标 题:企业界代表:我们就得按劳动合同法办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劳动合同法》从制定、出台到实施,一直受到企业的关注,在本次全国两会上,记者采访了一些企业界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王一新说,他非常赞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现实操作中,该法确实给一些企业带来了困难,但这些都是过去不守法的企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将会迫使这些企业遵守法律,重视劳动合同,这将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盘锦市友谊粮库主任赵喜忠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深有感触,他说,其实我们企业已经有员工懂得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权了。我们粮库有些特殊,粮食收上来后在晾晒期间职工是没法休假的,这下职工就有意见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可以休假啊,为什么不让休呢?我们就得根据法律来跟职工商量:或者按法律规定加倍付给职工工资,或者让耽误休假的职工延长他的下一个假期。这就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给我们企业带来的影响,跟以前确实有些不一样了,但我们就得按法律办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公司高级工人技师王亮则认为,《劳动合同法》其实是对劳动关系双方的约束,对职工个人发展、对企业发展都有用。一方面来讲,它加大一些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让他们回到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来,让更多的人享受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从另一方面来讲,《劳动合同法》也约束了职工,现在有些企业尤其是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员工流动性太大,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伤害,《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能够规范员工的无序流动,其实也是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有效化利用。((记者贺少成))

  


来源:《工人日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