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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一些代表在发言时认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与扩大就业和改善投资环境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善的法律制度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会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扩大就业;同时可以提升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和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被称为自劳动法颁布施行13年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中又一新的里程碑。
实实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
[新闻背景]全国人大制定劳动合同法期间,曾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短短一个月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共收到各地群众对草案的意见191849件,这一数字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
全国人大代表、一汽大众轿车一厂焊装车间工人王洪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这部法律我和同事都很认同,从内容来看,它是一部实实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从中我们也能感受到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和关心。过去,某些企业通过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把劳动者分成了‘三六九等’。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更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在企业中获得平等的地位。”王洪军认为,如果在法律的保障下,建立起了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工人就会把自己的进步与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更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实,这部法律的价值并不限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对于企业的发展同样很有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工制度、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保护了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衷心拥护它。”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冲二车间弹簧班弹簧工代朝霞说,“劳动合同法说得很明白,就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像现在很多外界对它的误解,我觉得是不了解我们劳动者的基本状况导致的。”
代朝霞说,自从今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她所在的工厂严格地执行了这部法律,包括工人的加班、休息、保险福利等许多问题都得到了规范,工作起来劲头也更足,也相应地能为单位作出更多的贡献,真正实现了“工人满意,单位也满意”。
增强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
[新闻背景]劳动保障部的统计显示,从1995年至2006年的12年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5.4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案例时有发生。劳动合同法对实行了十余年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明确了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计算方式等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黄河集团公司24车间工人王卉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者维权缺少有力依据。而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通过订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得到保障。王卉提出,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平等协商,通过法律和合同互相约束,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就可以建立起一种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只要大家都能按照法律办事,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关系也就会更和谐。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宿迁市泗绢集团有限公司后纺车间工人陶海霞说,作为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让劳动者很欣慰,但从我了解到的情况看,一些劳动者对这部法律还不是十分了解,要让那些在生产第一线,受益最大的劳动者们了解这部法律,学会用这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陶海霞目前在工厂里做新工人的培训工作,她认为企业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要靠培训。如果劳动关系相对比较稳定,那么企业在培训上的投入,就可以换回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进而获得更好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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