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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总工会倡导并与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在全国职工中广泛开展的“创争”活动,即“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三年来的实践表明,“创争”活动已成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创争”活动所倡导的理念体现了和谐文化的时代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创争”活动所倡导的理念,也充分体现了和谐文化的时代内涵。 其一,“创争”活动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强调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科技高新化、信息网络化的知识经济特点,在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其二,“创争”活动倡导持续创新理念。立足于帮助职工更新知识结构,建立创新思维,树立创新观念,提高创新能力,使他们能够成为开拓创新的先锋;其三,“创争”活动倡导团队学习理念。培养团队精神,在共同目标、共同愿景的支撑下实现团队的共同理想,鼓励成员共同进步,使集体的凝聚力得到空前的增长;其四,“创争”活动倡导激发活力理念。激活每一个职工的创造活力,使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创争”活动所倡导的这些理念是科学文化、先进文化和创新文化的集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时代内涵。坚持开展“创争”活动,正是在新形势下推动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的重要途径。 “创争”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着力点:一是尊重和保障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营造公平、公正、正义的社会环境;二是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努力激活人的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概括起来即“三个坚持”,坚持实事求是,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学习型组织;坚持以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工作重点,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权,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通过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等精神文化权益,推动工人阶级的知识化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学习权与发展权,帮助职工提高自身的素质,改变职工之间存在的较大差异现状,建立现代教育体系,在制度和行动上保证人人享有受教育、求发展的权利,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和国家的发展,还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实现。只有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 “创争”活动要通过一系列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职工的思想和行动、最大限度地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职工的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得到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创争”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创争”活动强调落实科学的人才观,提出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宝贵财富,都是人才。“创争”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智力支持。 “创争”活动中倡导的知识型职工标准,即具有优秀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学习指导实践的能力、具有持续创新的成效与业绩等。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就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努力造就一大批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把能力与实绩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完善人才选拔机制,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健康成长、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 我们要创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全社会创造活力得到显著增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综合素质,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关键因素。“创争”活动正是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速工人阶级队伍知识化进程的结合点上找到了工作的突破口,并成为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有效载体和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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