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委、区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公布了对8类人员创业的鼓励政策。其中规定,公职人员创业给予辞职金5至12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评职称将“优先”。 高校毕业生创业
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雁塔区自主创业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其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由区人事部门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 公职人员创业 给予辞职金5至12万元 鼓励公职人员带头创业。文件规定,机关干部不仅要成为改善创业环境的主力军,也应成为带头创业的模范。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辞职。经批准辞职的,由财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辞职金,工龄在5年以下的发给人民币不低于5万元,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发给不低于8万元,工龄满10年以上的发给不低于12万元。 领低保金人员创业 可继续领取1年低保金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文件规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继续享受1年的低保待遇。 记者获悉,该区同时对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创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和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离退休人员创业也明确了鼓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