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会上获悉,从今年起,该省将打造四条“快车道”帮助毕业生就业。 从今年起,有关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招聘会,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毕业生收取费用,不得将就业服务项目与毕业生户口、档案保管进行捆绑,变相收费。 各高校将建立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组织专场职业技能鉴定。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努力使实施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专业80%以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各级人事、劳动、教育部门应落实好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免费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有合法固定住所、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取消其他落户限制,相关部门不得以办理和委托办理户口迁移为名向毕业生收费。 高校要对就业困难的贫困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