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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不断加大
  日 期:2008/4/25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喜讯,我省继2007年11月底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后,12月新出现的48户“零就业家庭”又已全部安置就业。

  “这下我们一家的生活就有着落了!”十几年前从一家集体企业下岗的李先荣如今成为沧州园林局的绿化员。

  多年来,她一直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后,她获得了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每月可获得300元来自政府的岗位补贴、100元来自绿化部门的补贴,以及政府为其缴纳的全额社会保险金。

  2007年以来,我省着手建立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14015人得到就业岗位,使得11075户“零就业家庭”生活得到了改善。

  省委、省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省委书记张云川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讲话中提出,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突出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为进一步扩大就业再就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连续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到就业援助体制中来。2007年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出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补充政策;6月份,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培训、产业政策、政府保障等方面制定了19条新举措;7月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的决定》。

  2007年省级财政投入达到1.9亿元。各级政府按照不低于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1%比例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省还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了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为进城农民工服务的"春风行动"、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等一系列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对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未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补助;2000名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参加了省技师学院2年免费培训;13.4万名进城求职农民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9.5万人成功就业;在全省打造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十大培训品牌",全省劳务输出突破595万人次……

  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2007年全省就业各项指标达到近年最高水平:城镇新增就业46.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5万人,困难对象再就业7.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83万人次,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其中,困难对象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别超额完成85%、5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我省将全面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并轨遗留问题,妥善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全面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制定配套法规;继续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解决政策落实难点问题;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公平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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