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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海南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每月可享千元补贴
  日 期:2008/5/8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服务海南省中西部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将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以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助等。志愿者服务期满报考指定服务市县公务员时还可获得加分待遇。

  日前出台的海南省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培养使用意见规定,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用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
 
    服务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报考指定服务的12个市县公务员,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5分;报考省直机关及其市县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除海口以外市县选调生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3分。

  意见还规定,指定服务的海南省12个中西部市县的事业单位满编且急需具有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可采取核定过渡编制的形式先调入,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12个市县的基层检察院在编制空缺情况下,可按照一定组织程序,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定向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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