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梅莹报道:“我女儿在外地实习,学校老师突然来电话通知,说她拖欠了200元住宿费,如不补齐,就领不到毕业证。”昨日,读者王女士致电记者诉说她的烦心事。 王女士介绍,女儿媛媛是湖北开放职业学院人力资源专业大三的学生,马上面临毕业。去年7月,在家人的安排下,媛媛赴深圳进行毕业实习至今。2007年10月初,媛媛的班主任来电通知王女士到学校给女儿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的住宿费分1200元、900元和700元三个标准,媛媛前两年均住的是900元标准的宿舍。考虑到女儿因实习已不打算在学校住宿,王女士缴费时,将900元住宿标准改成了700元标准。“当时收费处老师并未提出疑议。”王女士回忆说。 近日,王女士突然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说她女儿欠交住宿费200元,“老师告诉我必须在明日补齐,否则就不给女儿发毕业证。”王女士气愤到表示,女儿并未在校住宿,但依然交纳了住宿费,200元欠款从何而来? 记者就此事到该校求证。媛媛的班主任朱老师说,除非学生的家离校很近,否则一律按规定住校。“不管有没有住宿,住宿费是一定要交的。”朱老师还表示,主要责任在于王女士,既然更换女儿的住宿标准,就必须提前向学校提交换房申请,但她当时并未这样做。“补完欠款才能发毕业证。”朱老师强硬表示。 对此,王女士颇觉委屈,“缴费时,没人告诉我要先交换房申请啊。而且安排了900块标准的床位也没谁通知我一声。” 该校学生公寓管理负责人语焉不详地解释,“有可能是学校700元标准的宿舍已经安排满了,所以只能安排在900元的这里。”“学校更换安排为何不通知学生?”记者提出疑问。该负责人不耐烦地称:“学校没必要通知。” “到现在我也没弄清,这200块我到底是该交还是不该交。”王女士茫然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