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20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07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比上年增长18.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6%。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 全国就业增590万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2007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9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0万人。公报称,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1444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40.8%;第二产业20629万人,占26.8%;第三产业24917万人,占32.4%。 2007年末城镇就业人员29350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1040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0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1万人;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7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24万人。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14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6万人。 职工平均工资增13.6% 2007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比上年增长18.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6%。 公报称,2007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6620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5595元,其他单位为24058元。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比上年增加15.65元。此外,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责令用人单位为791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待遇等62亿元。 新增就业人员1204万人 2007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0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公报称,2007年有515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5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30万人。 全国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年末全国已有86.9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占零就业家庭总数的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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