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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公务员法: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之法
  日 期:2008/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李军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一部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之法,它建立了科学与完善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共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一,公务员法规范了公务员的任用制度,有利于建立科学的选人机制与制度。

 

  我国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管理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穿到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方面,突出地体现在公务员的录用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系统的“入口”,所进人员的素质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管理的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到政府组织运转的效能和政府组织目标的实现。

 

  公务员法还确立了选任制、委任制、任期制和聘任制,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任用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开放性,为政府机关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渠道。

 

  第二,公务员法规范了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职务升降制度与奖惩制度,有利于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与制度。

 

  考核制度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激励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公务员法规定,要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是选拔优秀人才和合理使用人才制度化的途径。

 

  职务升降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各职位获得最佳人选的重要途径,职务升降制度的建设,关系到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水平。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科学的职务升降制度有利于保证政府部门中的各个职位,特别是中高级职位获得最合适的人选。

 

  奖励与惩罚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奖励能发掘公务员的潜能,惩罚能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进行惩处或制裁。奖励是一种激励机制,能够调动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刺激和挖掘公务员的潜在能力。

 

  第三,公务员法规范了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与培训制度,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育人机制与制度。

 

  公务员法完善了我国的职位分类制度,建立了多重职业通道机制与职业发展机制,从而使行政机关既能培养和选拔具有高技能的管理者,又可以造就和雇用具有高技能的技术人员。

 

  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培训制度,有利于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建设,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并确定了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后备领导人员培训,从而建立了多层次的系统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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