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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里程碑
  日 期:2008/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胡锦涛主席签发第35号主席令公布。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治国理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勤政廉政,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它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数百万公务员期盼已久的盛大喜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干部人事管理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干部人事管理法规、规章,对加强我国干部队伍的管理起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干部人事法制建设存在着立法层次低的问题。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结束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没有大法的历史,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大空白,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法制建设和整个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为巩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法律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和普遍的约束性。11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积累了许多成熟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验。将公务员制度改革成果和经验加以立法确认,使其成为人人必须遵行的、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利于有效地巩固改革成果,保障其作为一项稳定的、连续的政策和制度而得到贯彻实施,从而促进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克服干部人事工作的神秘化倾向,扩大干部任用和监督中的民主,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的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公务员法律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公务员法》是规范公务员管理活动的基本法,还需要一系列法规相配套。《公务员法》的颁布,为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一系列公务员单项法规的制定提供了依据,为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务员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必将把人事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凡是暂行条例中的内容经过实践证明是可行的,都保留了下来,从而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坚持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如为了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总结吸收了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等,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保持了较好的衔接,确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等。这些创新将使我国公务员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具活力。

 

  学习、宣传、实施《公务员法》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广大公务员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是公务员法的实施和监督检查部门,肩负着执法重任。我们要逐字逐句地学习《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认真执行《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要精心组织,面向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公务员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制度的了解,为公务员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广大公务员要自觉学习公务员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用公务员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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