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西农村富余劳动力更好地就业,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准备对全区1000万农民工进行培训。广西自治区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近日出台了《2003年—2010年全区农民工培训规划》,将对广大的农民工进行培训。 广西城镇化程度较低,乡村人口占了71.8%,而且人多地少,乡镇企业欠发达,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非常艰巨。在2002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仅有13.4万人外出前接受培训,只占外出总人数的3.5%。因此,该规划重点针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和希望在岗提高的农民工,他们将成为培训的对象。 据悉,培训将分为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在岗农民工岗位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农民工开展基本的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着重于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在岗培训侧重于提高农民工的技术熟练程度。 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据了解,2003年—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35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3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2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600万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