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农民工学校 >> 农民工学校 >> 正文
  标 题:新建小区应增设专供农民工的“廉价房”
  日 期:2007/7/5  源 自:重庆日报 【字体: 字体颜色
 

  专家建议以『混居』方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重庆日报讯 (记者 罗静雯)“农民工进城后,必须先保证其‘安居’,才能‘乐业’。”昨日,市委党校统筹城乡课题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后建议,在新建城市小区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供农民工的“廉价房”,让农民工与市民住房“混居”,以帮助其尽快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调研组牵头人、市委党校副教授傅琼称,根据调研组在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玉清村、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凤鸣山社区、黔江区城东街道石城社区以及奉节永安镇收集的情况看,目前进城农民工除极少数住在各区县政府修建的农民工公寓外,大多数都租房暂住在城乡结合部。那里不仅地方狭窄,住宿环境差,文化娱乐活动也很贫乏,休息时间25.3%的人只能打打扑克、吹牛聊天,38.4%的人干脆早早睡觉。傅琼认为,这样的环境改变不了农民工的生活习惯和观念意识。只有在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有购房要求的进城农民工的居住问题,让农民工与城市市民“混居”,并通过社区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中,农民工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才能在生活方式、观念上实现转变,真正成为城市人,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根据调研组掌握的信息显示,进城农民工有购买住房要求的比例为5.1%,并且基本能承受60%的城市住房成本价格。调研组就此建议,今后规划的居民小区,每一栋楼房中都有专供农民工购买的廉价房屋,并定期公布出售信息。政府应充分发挥公平调节的作用,给在城市有固定工作,且愿意退出农村承包土地的农民工提供低息买房贷款担保。同时通过制度设计,如减免一定的税费、大修基金等,提高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