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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天津市:农民工每月挣多少 工地要张榜公示
  日 期:2007/8/2  源 自:人民网·天津视窗 【字体: 字体颜色
 

  在天津工作的建筑业农民工不仅可以享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按月拿到工资,而且业余生活也将丰富多彩。这些保护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的措施都是日前公布的《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用工管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所有工地必须按照标准执行。

  《标准》规定,在工地上工作的农民工都要签订《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备案,明确进场农民工数量及劳务队长。农民工工资不得直接支付或结算给劳务队长个人。每月末按照确认的月考勤报表和工程计量,劳务队长要编制月工资报表,并协助劳务企业将农民工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的存折上,每月工资支付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季度末要结清剩余工资。每月5日项目工地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劳务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报表,让农民工工资透明化。

  《标准》还为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制定了农民工民生制度,要求项目工地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配备现场急救药品和急救人员等。除提供符合要求的宿舍、食堂、饮水、厕所、卫浴设施外,还要设置文体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视、影碟机、书报、杂志和文体用品,项目工地要定期开展文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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