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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工资照发
日 期:
2007/8/2
源 自:
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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