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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农民工讨薪俩承包人不敢回家
  日 期:2007/8/15  源 自:法治新报 【字体: 字体颜色
 

  8月13日,承包西吉县兴隆、火石寨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工程的两位施工负责人周某、刘某向记者反映,他们承建的国债项目虽然接近竣工,由于拿不到工程款,面对讨薪的农民工和材料商,他们现在连家都不敢回。

  2006年,自治区发改委下达西吉县18所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资金810万元,其中兴隆镇中心卫生院42万元,火石寨乡卫生院30万元,建筑总面积为88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72万元。

  随后,这两个卫生院经过招投标,被西吉县吉强镇建筑公司竞得,随后由周某和刘某具体承包负责卫生院工程施工。自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以来,目前两所卫生院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6月18日和20日,西吉县卫生局通过银行分别给吉强建筑公司支付两个卫生院建设资金共计50万元。

  面对支付的国债款,吉强建筑公司除了向施工队支付5万元外,剩余的45万元款项仍留在公司账上。不久,曾因集资建房与吉强建筑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得知国债项目款已由卫生局支付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法院将卫生局转入该公司的45万元国债资金全部冻结。

  8月14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西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法院是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的,并没有不妥之处。在冻结前,法院并不知道这笔款项是国债项目款,只要是该公司账面的资金,法院就认定是公司的资金,这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如果周某和刘某要拿到这笔款,须由吉强建筑公司用资金或实物反担保,不然法院只能按照即将开庭后的判决执行。

  吉强建筑公司经理李孝当日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公司现在债务繁多,他会尽快拿 出 方案,与周某、刘某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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