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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福州189所公立中小学 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
  日 期:2007/8/16  源 自:中广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昨天下发的相关文件中了解到,从今年8月15日开始,凡在福州市区或县级城关地区公立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一律免交借读费。新来的农民工子女持有关证件可直接到暂住地片区有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申请入学,未满员学校不得拒收。学校已满员或安排有困难的由市、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按照文件规定,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及负责接纳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各中小学,开学前必须提前发布告示,让家长了解信息,明白办事程序。各有关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便民服务。

  各有关学校对特困农民工子女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特困农民工子女凭“低保证”注册,学校免收书本费、杂费和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

  文件同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择校。已经安置的农民工子女原则上本区内近距离不予转学。确因工作变动需要举家搬迁造成远距离上学的,由所在区(指暂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统筹相对就近安排。小学六年级和初一上学期不转学。小学五年级转学按学籍管理规定截止每年6月30日。

  昨天,福州市教育局还公布了189所可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的公立中小学,其中42所中学,147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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