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 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 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