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幼儿教师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幼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2)设计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并组织实施;(3)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生长、发育情况;(4)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5)与家长联系,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养成幼儿良好的基本生活习惯;(6)进行幼儿教育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