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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将遴选4所左右的高职高专院校作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其中9种情况不得入选,这是记者昨日获悉的。
据称,在今年的申报工作中,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校,暂不列为评审对象:1.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2.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3.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4.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5.当地人民政府已将其列入升本规划的;6.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低于70,或低于全省(区、市)平均就业率的;7.在合作办学中有不规范行为的;8.在教育部、财政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9.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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