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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入选国家示范高职办学诚信度成硬指标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昨(1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再次遴选高职院校参评国家示范高职评选。此前,武汉职院与武汉船院已入选高职国家队。

我省申报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的预审推荐工作将在2006年至2008年度已评出的省级示范高职立项建设院校中进行。省教育厅为预选划出红线,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校不列为评审对象: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当地人民政府已将其列入升本规划的;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低于70,或低于全省(区、市)平均就业率的;在合作办学中有不规范行为的;在教育部、财政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落实的;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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