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在2007年秋季学期中,广东共有44万名中职学校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共1.58亿多元的资金已于今年2月下达,目前,享受该政策的省属中职学校和大部分市的中职学校的学生领取了去年的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于2007年秋季正式实施。广东省教育厅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迅速制定了实施细则,具体指导经费拨付和发放等工作。 据悉,在广东省2007年近百万名在校中职学生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有44万名,约占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67。该项资助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读中职学校的负担,极大地促进了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市和县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出资构成,其中,中央划拨10,其余由省统筹。省财政根据各地的经济情况,分别划拨10至80的资金,剩余部分由各市县财政承担。2007年,属中央和省财政的1.58亿多元已于今年2月下达,全省省属中职学校和大部分市的中职学校已将国家助学金发到学生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