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0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长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吉林省职业教育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昨日(8月20日,下同)上午,长春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长春市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的情况。
据介绍,截至2007年年底,长春市有市属高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9000人,中等职业学校106所(含技工),在校生9.3万人,在校生总数比2003年增长了1.5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161个,年培训规模达30万人次。
到2010年长春市高中段职普比例要达到4.5:5.5,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量要达到11.5万人,在校生数量要比现在增加2.2万人,加上目前超载的1.3万人,未来两年长春市职业教育需要增容3.5万人。<--[4,175,20]publishedat2008-08-2115:44:04from#10by76-->
长春市政府建议应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制订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通过强有力的约束和监督,确保各类职业学校的举办者按标准和学生人数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