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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湖北省贫困技校生可获国家助学金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记者昨(8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该厅制定的《湖北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规定》日前开始实施,这给全省技工院校贫困生带来福音。

据介绍,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

我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分配原则是:3年制学生资助2年,2年制学生资助1年;在校生受助比例为两年制33、三年制64;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省部属技工院校,按学生数和学制比例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

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按规定,助学金要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据悉,不含今秋入学的新生,我省技工院校的在校生已达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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