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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宿迁:中职招生“六放开”鼓励引进外地生源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实行年龄、分数、计划、届别、时间、市内区域六个方面放开,市与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不得设置壁垒,不搞地方保护,保证公平竞争。鼓励职业院校到市外特别是省外引进学生,每引进一个学生一次性奖励50元,外省籍学生毕业后在宿迁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再按每生100元一次性奖励招生院校。日前,江苏省宿迁市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意见》,确定了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宿迁提出,到2010年,全市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所占比例总体上要达到6∶4。为此该市将进一步明确初中生源学校动员组织学生上职业院校的责任,将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升入职业院校比率作为考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保证全市每年不低于60的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院校。

  该市规定,凡在民办学历教育职业院校任教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院校教师资格的,参加社会保险学校应缴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50%。市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评出的职教骨干“双师”、专业带头人、职教名师,每月分别发放400元、600元、800元的政府津贴。该市还设立了民办职业院校发展规模奖,重点扶持投入大、规模大、办学规范、实训实习设备齐全的职业院校发展,对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在校生人数达到2000人、3000人、4000人以上的民办职业院校,每年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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