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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四川免除藏区中职生学费 已收费要全额退还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四川免除藏区中职学生学费

今秋已收学费要全额退还

记者今天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对全省藏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学费超出免费补助标准的,由学校在事业收入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5资金中解决,不得另外收取。

  据了解,藏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的范围是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木里县的在校一、二年级中职学生。三年级中职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川省规定,国家资助的学费只能用于受资助学生的学费支出,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和扣减国家资助的学费。2008年秋季已收的学费,学校要在国家资助的学费下达时全额退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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