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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武汉:严禁中职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跨学年收费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2009年中职招生工作即将展开,武汉市教育局昨(23日)公布新规:今年,中职严禁有偿招生,不得采取送收“回扣”抢拉生源,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偿招生,也不得滥发录取通知书。

  为规范中职办学,武汉市教育局划出四条“红线”,任何中职学校都不得踩线。首先,在招生上,严禁中职学校散布虚假招生信息,各区不得在招生时实行区域限制。中职学校不得相互诋毁,损害其他学校的声誉。其次,在收费上,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跨学年度预收费用。严禁收取各种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第三,在助学金发放上,严禁中职学校虚报学生信息,套取、截留国家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必须足额、按时发放,严禁挪作它用。第四,在农民工培训上,严禁中职学校将培训任务违规转包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套取国家资金。

  武汉市教育局称,对违反规定的中职学校,将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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