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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2009/5/13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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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对每位台湾居民发放消费券,街头游民和受刑人也是人人有奖。根据台法务部门统计,全台关了6.2万多名收容和受刑人,他们只能委托狱方用3600元(新台币,下同)代购物品,如全部花掉总计2亿多,这么一大笔钱可让监狱商店大赚一笔。

据台湾TVBS报道,消费券每位岛内居民都能领,这个消息让游民乐开怀。有游民说:“竟然有一次过年,‘政府’发放钞票,当然是很好啊,呵呵,3600耶!”

但消费券规划由户籍地发放,在台中市有7、8成游民的户口都不在该地,想回老家领取还得花钱坐车。台中市社会处官员表示:“我们提供车辆让他们能够回去领钱,当然最重要的,希望他们不要再回到我们台中市。”

而对于关在监狱的人要怎么拿到这3600元,据报道,他们不可能亲自领取,顶多写委托书请人代拿;但如果不愿让家人领走,监狱是否可以代领保管吗目前还没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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