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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2009/5/13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香港11月2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25日宣布,在未来数月推行三项措施,协助建造业特别是中小型公司解决现金周转的困难。

林郑月娥是在与包括香港建造商会在内的5个建造业商会代表会面后作上述表示的。

她说,第一项措施是,目前没有中期付款安排的工程合约将会加入有关条款,以改善承建商的现金流。目前这类合约的承建商要待工程完成后才能获得付款。此外,将会建立机制加快工程变更的估价,以便尽快向承建商付款。

第二项措施是,特区政府会致力在2009年3月前,结算已竣工超过3年的工程合约的最终账目。

第三项措施是,目前工程项目的保留金要待整段保养期完结才发还承建商,一般为期12个月。特区政府现建议工程保养期已届一半以后,视乎承建商在合约下尚未完成的工程,或为修正工程瑕疵所需的工序,以及承建商其他责任,发还部分保留金予承建商。

在见面会上,林郑月娥向商会代表介绍了政府的基本工程计划,以及加快推动这些工程和推展更多小型工程的多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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