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中国商务部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做出裁决,并购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依法做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这是去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首次否决的外资收购案。 通过国际视角,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反垄断绝非中国首创,而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应对金融危机时,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自由竞争的必要选择。政府调查已是国际惯例兼并和收购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本方式之一,但可能导致垄断的、恶意的并购却不被各国政府所允许。对于这些并购,各国政府往往会开展反垄断调查,甚至做出否定的裁决。 就在3月18日下午,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科技巨头IBM准备以至少65亿美元洽购太阳微公司。然而,由于两家公司在多个领域有很多重叠产品,收购事宜很可能因受反垄断调查而搁浅。而在2008年11月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拒绝了全球最大矿业公司必和必拓公司收购力拓的申请,必和必拓公司只能放弃收购,这桩价值795亿美元的全球最大矿业并购案就此终结。 对于垄断调查属实的公司,各国政府往往会开出巨额罚单,令其补偿行业损失。作为反垄断的一个著名案例,微软垄断案还在继续。3月11日,欧盟表示已同意将微软就妨碍垄断指控的最后答复时间延长至4月21日。而这只是微软垄断案的冰山一角。早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司法部就捆绑销售问题起诉微软,微软一度面临被一分为二的危险。最后虽然逃脱解体命运,但微软也被迫支付了7.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此后,微软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不断遭到了反垄断诉讼。2008年2月,因阻碍软件竞争,欧盟对微软处以创纪录的8.99亿欧元罚款,是当时对一家企业所施加的最高罚款额。
市场垄断造成祸害无穷 为什么世界各国要反对垄断?简单地说,一方面,垄断企业可以利用市场的支配地位,设定排他性的交易条件,极大压缩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不利于自由竞争。另一方面,垄断企业可以逼迫消费者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不论是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或是英国的《公平贸易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日本的《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都把反垄断当成了一个基本的法律,并依此为依据,处理了数以千计的大型反垄断案件。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通过反垄断调查,对大企业施加压力,可以促使大企业改变兼并策略,通过一些市场可以接受形式,实现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共赢。2月27日,日本松下公司宣布大幅推迟收购三洋电机计划。分析人士指出,鉴于两公司在世界锂电池市场占有较高份额,这一总额超过64亿美元的收购案松下正遭遇欧美、亚洲等地反垄断调查,为了促进收购计划的早日达成,松下可能会改变收购策略。 展望未来更需公平正义在金融危机日益严峻的今天,世界各国对可能导致垄断的并购案坚持对开展反垄断调查,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含义。 目前,贸易保护主义的浪潮重现。3月14日,在伦敦召开的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各国共同表示将保持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促进世界经济摆脱危机。但世界银行17日表示,尽管20国集团领导人曾在2008年11月承诺防范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但自此其中17个国家都已设立新的贸易限制。 然而,仅仅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还远远不够。有分析指出,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不仅在于反对世界各国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还在于深刻地认识到垄断对于自由贸易的危害。提倡自由竞争,并不意味着提倡无序的、恶意的竞争,而是需要在合法基础上的自由竞争。如果说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体现了追求自由贸易的心声,那么开展反垄断调查则体现了世界各国对于贸易公平的执著。(郑兴黄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