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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四部门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
  日 期:2009/5/15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张晓松、徐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决定,从今年3月到5月底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

记者27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六项: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重点检查活禽经营市场的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将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对市场或市场内的活禽经营商户予以关闭、停业。

严把活禽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上市销售的活禽有无检疫证明以及检疫证明是否在经营地点公示、是否重复使用或弄虚作假。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

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活禽经营者有无合法经营资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活禽及禽类产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严厉打击经营注水、病死、未经检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重点检查活禽宰杀区域的布局、设施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事销售、宰杀的人员是否符合公共卫生标准。

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卫生管理和疫情监测。重点检查活禽经营市场是否已建立定期休市制度,以及日常及休市期间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已实行定期抽检制度,包括是否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环境样品进行了定期抽样监测,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医学监测情况。

增强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检查各相关部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信息通报和措施联动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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