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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全国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启动
  日 期:2009/5/15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林红梅)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4月1日启动了在全国出租车行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窗口行业“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此间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动员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介绍说,活动将以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为重点,覆盖出租车数量超过100辆的县级城市和乡镇。

据统计,全国的出租汽车总数已达110多万辆,直接从业人员200多万人,年客运量达120亿人次。高宏峰指出,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载体,抓出实效。各地要在今年国庆前以城市为单位,表彰推出一批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登报明示,挂牌戴星。今年年底前以省为单位推出表彰一批文明示范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标兵,进行广泛宣传和奖励;二是措施有效,形成机制。要制定严格的经营行为规范和文明服务标准,将创建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把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把评选表彰结果作为经营权配置的重要依据;三是抓住重点,破解难题。重点抓好直辖市、省会城市、旅游风景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群众接触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出租汽车的文明创建。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停车难、加油难、如厕难、吃饭难、休息难等实际困难;四是政府管理部门要组织出租汽车企业以及工会、协会等组织,对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利益分配机制;五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李小满指出,中央文明办将把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给予大力宣传;聘请基层干部群众担任“网上行风监督员”;把出租汽车行业的创建工作成效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指标;在今年开展的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中发动群众把出租汽车行业中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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