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网讯(记者赵鹏)4月10日起,国内居民将可买到储蓄国债了。昨天,财政部发布公告通告此事。 公告透露,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4月10日至4月19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2012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北京农商行,上述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期国债。 昨天,财政部还宣布,4月10日,另外一期票面年利率为4、期限5年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也将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 同时,财政部还决定发行2009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4,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4月10日至4月19日。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2014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准提前兑取,持有满半年提前兑取将被扣除部分利息。 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与2009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承办银行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