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新农合还是城镇基本医疗? “听说国家出台了新的医改方案,这到底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4月8日,与记者一起聊天的农民工赵国强这样问记者。 赵国强现在合肥市的一家电脑城里做一些电脑维护方面的工作,他的老家在河南省濮阳县农村。在老家,赵国强和他的爱人双双参加了“新农合”。而他们的女儿因为在合肥市读小学,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对象,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面对国家新出台的医疗改革方案,赵国强正在考虑自己该选择哪一种医疗保障服务。 新医改方案规定: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新医改方案明确: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显然,即便新医改方案带有明显的全民普惠色彩,但是对于农民工而言,仍然面临着在城市参保和在农村参保两种不同的选择。 短期工多选择“新农合”赵先林在合肥市一家建筑工地上做“钢筋工”。当老板向他征求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赵先林断然拒绝。 “我在这里是干一天的活,算一天的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回老家。”这是赵先林给出的拒绝参保的理由。 虽然新医改方案已将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接续作为改革的一个方向,但是赵先林显然还没能考虑那么长久。 据了解,像赵先林这样的人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并不是个案,这其中尤以季节性用工和短期工为最多。他们或许还并不十分清楚,在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后,这两种选择将逐渐只是作为一种生活便利上的考虑。虽然“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仍然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是,它们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逐步实现均等化。 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新医改方案提出: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的目标:全社会“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并且为此要“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趋向一体化这次新医改方案明确将农民工纳入医保,并且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早在2006年,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即已出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农民工30日内,到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并且明确提出“拒绝参保农民工有权起诉”。然而文件出台后,农民工参保率仍然较低,农民工医保叫好不叫座的现象比较突出。 新医改方案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大方向后,农民工参与医保的热情还将接受考验。有媒体报道,4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全国还有2亿多人没有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近三年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使所有中国人都能够有基本医保。” (学习网合肥4月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