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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计划两年将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
  日 期:2009/5/15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学习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卫敏丽、王立彬)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显示,我国计划用两年时间将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约为2。3亿人,其中在城市就业的约1。4亿人,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7000多万人。截至2008年底,全国有2400多万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200多万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900多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500多万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

报告指出,我国将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能衔接”的原则,制定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着力提高参保率。在城镇用人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地的新农合。同时,加大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作力度,继续扩大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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