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场所从事商品销售、服务销售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陈列商品;(2)组装、调试商品;(3)为顾客展示、演示商品;(4)维护保养商品以及相关设备、工具;(5)计量、包装商品;(6)开票、收款;(7)给付商品或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商品营业员(03-013) 收银员 从事收取现金、支票,为顾客开具发票并对本部门销售收入进行核算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验现金、支票;(2)为顾客提供销售小票和发票;(3)对本部门销售收入进行核算。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收银审核员(04-002) 收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