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描述: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空中交通管理、航行签派、通用航空生产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民用航空维修与适航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修理和适航审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航空器维修大纲,维修方案和可行性方案,加装、改装以及重大特修方案;(2)组织重大、多发性故障研究及处理;(3)对民用航空器进行航前、航后、过站及例行检查;(4)分解、检查、装配和调试民用航空器各系统及连接件;(5)检验、修理、更换民用航空器结构件;(6)维护、修理、装配和实验民用航空器离位零部件、附件;(8)审定民用航空器(含发动机、螺旋桨)型号、生产许可;(9)对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鉴定,并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进行适航审定;(10)登记注册民用航空器,办理民用航空器出口适航证;(11)监督检查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和安全状态初始适航许可;(12)进行民用航空器维修和适航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航行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空中交通管制航行情报、飞行签派、航行空域管理及飞行程序设计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民用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制;(2)传递、分析、处理航行情报;(3)控制空中交通流量;(4)设计民用航空器飞行程序;(5)规划管理民用航空器习行空域;(6)实施飞行签派;(7)评估设计机场建设有关空域、净空条件、通信导航设施布局;(8)进行航行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9)管理民用航空器运行性能。
通用航空技术人员
从事农林业航空、航空遥感、航空探矿、航空吊挂等生产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及其有关通用航空设备研制、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航空摄影;(2)进行航空物探;(3)进行航空吊挂吊装;(4)进行石油航空作业;(5)进行航空环境污染监测;(6)进行航空护林、航空播种、航空喷施等作业;(7)进行航空化学处理作业;(8)研究航空体育运动。
航空运输工程技术人员
对飞机、航线、机场、空域、资金及人力资源在航空中有效配置进行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航空运输的特征及发展趋势;(2)规划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及经营机制;(3)进行航空市场营销和需求预测;(4)研究航空运输在运输市场中的定位;(5)制定企业经营战略和航空运输产品计划;(6)分析计算航空公司成本结构及引进飞机的经济性;(7)研究航线分布及飞行空域,并确定航线机型;(8)处理国际航空结算业务;(9)组织航空运输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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