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描述:拍卖、典当及租赁业务人员旧机动车

从事物品鉴定估价、拍卖、典当及租赁业务的人员。
包括下列职业:
鉴定估价师
对二次流通的商品、积压闲置物品、执法部门提供的罚没物品、抵债物资、抵押物品、古玩、字画等鉴估物进行鉴定,确定其真伪,并估算其价值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了解鉴估物品的情况、特点;(2)观察鉴估物品的外观或对其进行检测,确定物品的真伪、质量优劣、新旧程度及残损情况;(3)估算物品价值;(4)填制鉴定结果证明或定价单等相关单据。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旧货估价员(*)
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拍卖师
在拍卖会上,通过对拍卖品报底价或无底价形式,组织购买者竞相报价,最终确定买价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拍卖的艺术品、不动产、设备等拍卖品的情况、特点等有关知识;(2)安排拍卖顺序;(3)掌握顾客心理,营造竞争气氛;(4)介绍拍卖品情况,报底价或声明无底价;(5)观察顾客情况,通过不断报出顾客竞拍价,调动顾客竞买欲望;(6)拍定购买价格。
典当业务员
从事典当物的验物、验证,确定典当金额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鉴别典当物的真伪、成色、新旧程度等情况;(2)查验典当物品的来源及当物者的证件;(3)确定典当金额;(4)开具典据(当票),支付当款;(5)当面查验当期内需赎当的典据(当票)和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6)收取赎金,将质押物品交客户当面验收。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典当业务员(*)
租赁业务员
办理设备及耐用消费品租赁手续,并提供租后服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被租物品的价值,确定其押金和租金;(2)审查承租人的资信证明或身份证明;(3)收取押金和租金;(4)开具租赁票据,提供被租物品及租后服务;(5)维护、保养租赁物品。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租赁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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