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土艺术的南北分流
艺术南北分流,这在中国艺术史上是一个不容回避和忽视的地域现象。早在史前艺术的萌芽时期,在北方的黄河流域和南方的长江流域母土里孕育起来的艺术事象,就明显地存在着风格和气质上的南北差异。同为稚拙天真、原始狂野的史前岩画,北系岩画多以动物、狩猎和放牧为主,其作者多为巫师兼猎人,对动物有敏锐的观察力,风格写实,追求逼肖物象,画风粗犷、质朴而生动,生活气息较浓。南系岩画则密切围绕宗教祭祀,大量表现人自身的形象,但突出的是宗教的神秘感,人物有符号化、装饰化和半抽象的特点,画风简约,具有浪漫的精神倾向。艺术源头上的地域差异成为艺术南北分流的决定性基因,这基因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和积淀,在中国上古时期的奴隶社会中晚期,再次显示出强劲势头。此时作为南北艺术的突出代表,它们分别是代表北方文化的中原艺术和代表南方文化的楚艺术。楚美术灵巧、清奇和俊逸,中原美术谨严、雄浑和庄穆,一南一北的两大艺术事象竞辉争妍,成为中国艺术史上交相辉映的双子星座。
从上古时期本土艺术的南北对比来看,北方的中原艺术与南方的楚艺术可以互为参照。北方中原艺术的形成和成熟,并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是来自上古时期中原本土的东西文化的融合。中原的东部地区是殷文化,西部地区是周文化,这两支文化虽然同处于北方,但却有着明显的差异。殷文化是重感情、富有宗教情绪的原始文化。殷人崇拜自己的祖先,并把祖先与天神相混合,祭祀频繁而隆重,他们创造了媚神敬祖的乐舞,这种文化以狞厉为特征,并通过青铜器上的饕餮纹饰表现出来。其艺术图式于沉静中透出巨大的威严,仿佛要创造一种超凡的力量,可以对那些想象中的事物和精灵施加魔法,用非理性的精神、情感震慑统治无理性的身心。殷艺术气质沉静、写实、繁缛、工整,但却是玄想的产物。周文化则以理性为特征,虽然沿袭了殷人的某些风貌,但却是吸收和消化了殷文化之后,根据自己的个性而进行的创造,并很快就显示出了自己的独特气质。周人的青铜器造型浑圆、饱满、舒展,纹饰和谐、亲切、大方,大块的空白显示出质朴、开朗的气息,有着安详而富有秩序的理性精神。随着世俗化的加快,周人不再像殷人那样在原始宗教的迷狂中焕发阴森而深远的想象力;他们似乎天生富有理性精神,他们也崇巫,但不如殷人那般迷狂,他们也崇拜祖先,但却把祖先置于天神之上,以孝治天下代替神道设教;他们的政治不是原始残酷的拼杀,而是等级森严的理智化、伦理化的政治。这样一个冷静、理性的民族,其艺术图式自然有着理性的沉静与质朴,并超越殷人成为中原文化的主流。
地缘上居于江汉流域的楚文化与北方中原文化明显地拉开了距离,它有着极其复杂的构成而又自成一体。它既吸收了北方殷周文化,同时也吸收了南方蛮夷文化,但在气质上更接近于殷文化,与周文化相比有着更多原始宗教色彩和天真的自然气息。这种文化气质决定了楚艺术图式不是偏向理性的、写实的,而是偏向情感的、想象的。它既不像周艺术那样凝重、庄穆,又不像殷艺术那般狰狞和威严,它是狂放而奇诡的。那些神秘怪诞的复合造型,充满了无拘无束的想象,完全是一个充满了原始野性活力的世界;那些飞扬流动的纹饰,洋溢着浪漫的激情和充沛的生命活力,完全是一个富于抽象意味的动态世界;那些繁富艳丽的色彩,浓烈鲜明,和富于装饰性的配置相结合,产生了极为热烈而又神秘的效果,使原始野性世界笼罩在一片神秘、绚丽、热烈的氛围中。这一切显现出了楚人卓越的创造才能和艺术智慧。
中原艺术崇尚刚健、笃实和辉光的美学原则。楚人则崇尚刚柔相济,既肯定刚健自为、自强不息精神,又随顺自然,与“天”合一。楚人在开疆拓土的创业过程中,奉之为精神法宝,同时,楚地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形形色色的宗教崇拜使其艺术更加恣肆灵动。庄子那飞扬恣肆的浪漫情怀、个体的主体意识和博大的、宇宙意识也充分地体现在楚美术中。因此,我们看到的楚器物造型,无不体现出轻巧、灵动、清奇和俊逸的美学特征。
对自然的信仰和亲近是楚艺术精神的又一体现。楚人从来没有把人和自然分离开甚至对立起来,总是把自己当成宇宙的公民,总是怀着一种泛神论的自然观,就连中原人在理性意识支配之下认为绝无生命的对象,往往也被楚人纳入到自己的宇宙生命意识之中,这是具有宗教性或准宗教性的意识。然而正是在这里面蕴含了楚人孜孜以求的诗意,包孕了真正的眷恋、激情、冲动和哲理。基于这种意识,楚人常常往来于天上、地下、人间、神界而无碍,诗意地栖居在浪漫的艺境里。他们的信仰是诚挚的,感情是充沛的,思想是深远的,想象是灵动的,对自己、对自然也是熟谙于心的。他们充分尊重自治,不仅如此,还在更大程度上超越自然,以此来表态他们对世界、对自然、对人生的看法。
中原人艺术精神的衰弱,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理性意识的抬头。进入封建社会后,中原人社会意识日趋世俗,宗教意识也日趋淡泊。他们抛弃了鬼神意识,对于社会人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对于自然、哲理的追求却越来越失去热情,他们的艺术激情日渐消溶在“成教化,助人伦”礼乐文化中。比之楚人,中原人的确是越来越清醒了,但也更世故、更世俗了。自然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消失了原有的生命性、精神性,自然不再有神灵,也不再有具性灵。这种疏离自然的倾向,致使中原艺术在意象上的生命感、精神感日渐减退。
而此时,楚人却直接从原始社会走来,依靠神话和宗教来弥补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其宗教生活不能不散发出浓烈的神秘气息。同时,南方恋荒的自然生态环境又给楚人的艺术想象以无穷的滋养。大江芳泽、鸟兽野林、风雨雷电、水火星云这些充满无穷生命活力的自然意象,激活了楚人丰富的想象力,同时也熔铸了楚人乐观、奔放、好动的性格。这种想象力又点燃了楚人神话和原始宗教的野火。在这民神杂糅、人神相通、神人相近的现实和想象世界里,楚人无法不对自然怀有一种宗教性的崇拜与亲近。楚人甚至认为万事万物都有神魔般的生命和力量,这种古老的意识像遗传基因密码一样一直积淀在楚人深层心理和艺术之中。
在楚美术中,我们常常能感受到一系列神秘古怪的意象组合,镇墓兽、鹿角立鹤、虎座凤鸟、帛书上的神怪、帛画上的时空一体、漆绘上的人神杂糅、织绣上的龙蟠凤逸、青铜器上斑驳陆离的色彩和攀附兽等等,这正是楚人精神上“无碍于物”,“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大自由、大解放的生动体现。
这便是由个体精神所体验到的宇宙融合境界,是艺术的人生和宇宙的合一。因此,楚人的自然观实际上又是一个人格化、精神化了的自然观。楚美术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的人性,同时又是一种群体化的生命感,是将自我融化于任何事物、环境之中,与一切众生往来的泛我精神。这种泛我精神,归宿于天,归宿于自然,其审美理想自然是“自然而然”。所以,后来庄周有“依乎天理”、“应其自然”之说[1]老子也有“顺自然而行”、“顺物之性”、“应物自然,不设不施”之说,[2](P.15)这种对自然美的主张和不设不施的审美思想,也内含了对于自然的亲切、崇敬、和顺的态度。鉴于这种态度,楚人在艺术创作中,总是以一种积极参与、主动投入的精神,把自然放置在心中,并以充沛的想象力去重塑一个个生命力焕发的世界。所以它貌似主观,实际上也很客观,因为客观世界不仅是充满生命力的,而且是与人的生命力相通的。这种艺术精神对于后来中国艺术意境的开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艺术强调的所谓“道”的表现,对太虚之体的描绘,对生命节奏和气韵的形象性表达,奉“气韵生动”为绘画之大法,奉和谐为艺术最高审美境界,均可以在楚美术中找到情感因缘和文化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