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殷墟直至西周时期,墓葬中的陶器组合较为固定;早中商时期,陶器组合均未有较为固定的形式。
第二,殷墟时期,墓葬陶器组合多为酒器和炊食器的配套,虽然食器鼎、簋有所增加,但酒器仍是组合的核心,这一时期仍是“重酒的组合”而非“重食的组合”;而早中商和西周时期,陶器组合多为炊食器而少酒器。
第三,殷墟时期,觚、爵配套已成定制,且这两类器物多出现在墓葬中,遗迹中少见;早中商时期,觚、爵同时出现的次数极少,而且觚和爵都是在遗迹中发现,墓葬中不见。
第四,殷墟时期,觚、爵等器并非实用器,是专为墓葬中死者而作的明器;早中商时期,这些器物都是实用器。
第五,殷墟时期,大墓中除随葬有成套的青铜礼器外,一般也有陶器共出,且陶器多为一套觚、爵;早中商和西周时期,随葬铜器的墓葬不随葬或较少随葬陶器。
第六,殷墟时期,墓葬中陶器的种类较丰富,有觚、爵、豆、盘、簋、鬲、斝、罐、觯、盆、卣、尊、鼎、罍、瓿、、甑、壶、盂、瓶等几十种;而早中商和西周时期,墓葬中陶器的数量较少,种类较殷墟时期也显得单一。
以上分析表明,早中商、殷墟、西周时期,其墓葬陶器组合有着相似性和差异性。差异性说明三者不属于同一时期,而相似性说明它们之间年代较为接近,殷墟墓葬陶器是在吸收二里岗期陶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时,对西周初年的陶器有着深远的影响,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殷墟墓葬陶器组合的时代特征、家族特征和其他的社会问题也是重要内容之一。时代特征主要表现在:
1、第一期和第二期墓葬数量少,随葬陶器数量也少,器物种类单一,组合形式单一。到了第三、四期,墓葬数量增多,随葬陶器的数量随之增加,器物种类增多,组合形式多样,新器皿更多出现;
2、实用器普遍存在于殷墟文化第一、二期,到了第三、四期,特别是第四期,实用器减少,明器则大量增加。另外,第四期时,出现大量的仿铜陶礼器,这些也是象征性的明器;
3、在殷墟文化第三、四期,出现了某些新器皿,如盘、壶、盂、瓿等。盘始见于第二期,至第三、四期有所增加。罍、瓿亦多见于第三期,到第四期则大量增多。第三期中罕见的卣、鼎、斝、、甑、盂等器,在第四期时开始出现;
4、第一期和第二期,墓葬中随葬的陶器大多是一类器物一件,但到殷墟文化第四期时,除觚、爵是各一件为一套外,其他陶器有随葬多件的现象,像罍、瓿、壶、罐等多两件以上,有些则多达十几件。觚、爵等一些酒器大多为象征性的明器而非实用器,而在早中商时期,这些器物多为日常实用器;家族特征表现在:殷墟时期的墓葬是以族埋葬的,即所谓的家族墓地。不同的家族墓地,随葬品组合不同,即便是同一家族墓地,也会表现出家族间在政治地位、财富多寡等方面的差异。殷墟西区是一块较大的家族墓地,这个墓地分为十个墓区,各区之间墓葬陶器组合有所区别。反映了不同族之间生活习俗和埋葬习俗的差异。
另外,殷人饮酒风习、晚商时期的阶级关系等在墓葬方面表现得亦为明显。饮酒风习在古文献、甲骨文有记载,在考古发掘的墓葬随葬品组合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