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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与建筑业的发展

http://www.51xue.org.cn  2007/6/7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一直处于支柱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3年过渡期的结束,中国建筑业将面临新一轮的严峻挑战。
  充满生机的建筑市场有力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大,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促进了建筑业产业规模达到新的历史高点

  从1988年到2004年的16年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了10倍以上,2004年为700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其中建筑业产业规模对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决定性作用。2004年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7745.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签订合同额43914.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53309家,实现利润621亿元,增长19.5%,上缴税金959亿元,增长26.4%。

  2、建筑业的建造能力不断创新,有力的加强了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在工程建设中,建筑业企业更加主动积极地追求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抓住高、大、难、新工程的机会,展开科技攻关,重视技术引进、吸收、创新,自主研发了一批工程建设管理软件和工程软件包,在远程控制、集中决策、项目平台、零距离管理等方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中国建筑业的发展和建造最顶尖建筑和工艺技术创新创造了一个舞台。一大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工程相继落成或正在建设,如长江三峡二期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能源及能源调度工程,青藏铁路、润扬、苏通长江大桥、上海磁悬浮轨道等交通工程、国家大剧院、奥运场馆项目、上海金茂大厦等工程,标志着我国建筑业的建造能力达到了一个新的管理水平。

  3、工程总承包市场扩大,建筑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自80年代中期工程总承包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00多家建筑业企业开展了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业企业从开始单一的施工分包、施工总承包逐步发展到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从技术性较强、工艺要求较高的石化、化工行业项目逐步推广到冶金、电力、铁道、机械、电子、建材、市政等行业和装饰装修、幕墙、消防等专业的工程。

  4、国际市场拓展速度加快,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大幅度增长

  近几年来,我国对外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有多家企业进入美国本土和中东等国家市场,业务由1979年的3000万美元的劳务分包发展到2004年工程承包业务额年完成17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新签合同额239.8亿美元,跃居世界建筑业国家承包出口服务前5强之列。目前,我们不但在国外承担了不少EPC总承包项目,而且总承包合同额大幅度增长,最大的已超过10亿美元。在水电、火电、公路、石油、有色金属等行业建成了一批具有可观盈利前景的工程项目。

  5、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企业广泛应用,形成了较为科学系统的中国工程项目管理基本框架体系

  中国工程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企业中的应用,只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就走过了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近40年的路程,且无论在理论研究的深度上,还是在实践探索的广度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并形成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

  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政府主管部门近年来特别注重建筑市场的治理和规范工作。结合中国建筑业发展实际,注意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市场经济发展成熟国家在建筑市场管理中的经验,深入研究在建筑市场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定位,继续抓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筑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秩序日益规范。

  近几十年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强有力推动下,我国以《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为母法,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配套部门规章为子法的建筑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针对建筑市场中招投标行为不规范以及建筑活动中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建设部又先后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为履行我国加入WTO承诺,同时又出台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管理办法》,弥补了建筑市场准入法规体系中对于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法律规定空白的状况,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

  2、加大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问题、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问题、地区封锁和行业封锁问题、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问题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反招投标管理法规的工程项目,处罚了一批违反建筑活动行为规范的单位。

  3、加强招投标管理,保障了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近几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服务功能,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工程量清单招标,探索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理顺管理体制,招投标工作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工程招投标率逐年上升,提高了工程投资效益,工程招投标的配套法规逐步健全,招投标竞争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整体水平,招标投标监督执法得到规范和加强,有形市场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据建设部市场管理司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含地、州、盟)已有325个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各地规范招投标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4、清欠工程款取得新的进展,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开始建立。

  建设部于2004年8月颁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放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部际工作协商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发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地探索建立了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截至2005年8月16日,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统计,全国已偿还工程款1337.2 亿元,占拖欠总额1860亿元的71.9%;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偿还比例达到了67%,北京、上海、天津已全部完成了政府工程清欠任务。

  5、积极履行入世承诺,引导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按照新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2004年,建设部审核了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24家一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表明了我国履行 WTO承诺的积极态度。同时,按照商务部的统一安排,建设部有关司局参加了有关WTO的对外谈判工作。包括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及新加入WTO国家的谈判工作。为树立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工程承包的新形象,建设部还会同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将中国企业在境外的工程承包活动纳入了资质管理的轨道。至2004年,已经共同组织了两批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对于我国企业在中国境外的26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不仅使建设部和商务部在组织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工作中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对于提高我国企业对外工程承包的整体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根除,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问题还大量存在,其中业主行为不规范问题还较为突出,承建单位自律努力差,工程监理、造价等咨询机构发育不完善,市场中介环节还很薄弱,治理拖欠、转包、挂靠、虚假招标、阴阳合同等问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信用体系不健全,工程风险制度尚未建立,难于发挥经济手段调控或约束作用。

  二是依法许可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矛盾较多,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涉及建筑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的程序、条件、标准等同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认真研究不断改进。比如政府取消企业资质年检和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后,对企业动态监管和项目经理的培养监管缺少相应的手段,致使一些地方出现大量伪造和复印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现象。

  三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还不能与国际全面接轨,尤其是工程咨询业管理粗放,水平低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推进缓慢,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鼓励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远不能满足市场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四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援助渠道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规范业主行为上没有形成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相互制约的局面,在短期内靠政府行政手段解决问题的方式还将继续存在。

  五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过渡期后的有关对策的出台落实,国际跨国公司和工程承包商将更实质性地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开展业务,中国建筑企业将面临国内市场和国际高端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

  新时期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与建筑业发展的趋势

  今后十年,我国国民经济仍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工程建设和建筑业需求旺盛,建筑产品成为城乡居民消费主流产品、城市化快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我国建筑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所以我们一定要针对国内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完善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中国建筑业的发展,以保证中国建筑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首先要抓紧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推动,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去年建设部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全国,并正式启动长三角地区信用平台的建设和试点工作。可以说,目前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原则,通力协作,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的中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而努力工作。

  在工程建设中实行工程担保是一种国际通行做法。建设部已把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作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推行。按照建设部主管司的要求将由行业协会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起工程担保制度,改变长期以来习惯于采用行政的办法和手段监管建筑市场的方式,逐步学会运用经济的办法和法制的手段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2、要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行业垄断、地区保护;项目业主逃避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依法开展招标活动等。所以必须继续强化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尽快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2〕21号文件《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其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和拓展有形建筑市场发布工程建设信息、为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提供服务、集中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等功能作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工程分包活动、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提供优质服务。

  3、要尽快修订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改进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建设部黄卫副部长在去年接见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时强调,今后要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等企业机构的建筑市场准入法规和相应的资质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在修改中,要采取“两淡化”“两突出”的措施,以淡化企业资本金和设备,突出企业专利,专有技术为原则,希望通过市场调节手段弥补资质涵盖不到的地方,引导企业按市场机制进行结构调整。我们应认真贯彻落实,真正制定出能够反映企业发展实际状况的新资质标准,以适应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促进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拓宽企业经营发展空间,鼓励大型企业做大做强,小企业向精、专方向发展,减轻企业申报资质负担,最大限度的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宏观调控为手段新的资质管理办法。

  4、要大力推进和建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促进建筑市场协调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工程承包对工程咨询行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所以建设部自2002年开始着手下气力抓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大力推进工程咨询服务体系的建设,将工程咨询服务业纳入现行的法规调整范围。首先是在贯彻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中,加快项目管理公司的培育,组建一批具有“代建制”管理能力的项目管理专业组织,规范工程服务业的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并委托中建协项目管理委员会修订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从政策法规上积极引导和发展一批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公司,健全完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断促进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完善。

  5、加强两层建设,重在劳务管理,建立和规范劳务分包制度。

  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和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特别是要通过制度建设,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分包管理体系。当前重点要强化对劳务分包制度的建设,注重制度的落实,力争在3年内,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和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

  6、要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职业化建设。

  尽快培养造就一支合格的建筑企业的职业经理人才队伍,并使建筑企业的经理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动,同时建立起与市场体制相配套的职业经理人的行业标准,人才管理的运行机制,是当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改革企业领导体制的关键和迫切需求,有利于建筑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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