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林业建设中的误区和出路
http://www.51xue.org.cn 2007/6/7 源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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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林业是林业的一个重要分支,1967年第九次国际林业大会上首次公布了城市林业这一概念。当前,城市林业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涉及多领域的综合学科,并且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得到了世界范围的广泛承认和接受。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也开始了对城市林业的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如长春的“森林城”、上海现代城市森林发展规划与实施、长沙启动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等,都为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 发展城市林业建设的意义
城市林业是由林业和园林融合而成的,是建设、经营和利用城市森林的事业。城市森林是指城市范围内与城市关系密切的,以树木为主体,包括野生动物、微生物在内的生物群落及其中的建筑设施。 城市林业不仅是林业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的必要内容,发展城市林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1.1 发展城市林业有利于推动林业的整体发展,城市林业是林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的林业建设,其同山区的林业建设息息相关,且各自的发展相互促进又带动整个林业的进步。此外,城市林业建设对林业的重要功能即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引导林业的全面发展。
1.2 发展城市林业有利于林业立法的发展,各地方在发展城市林业的探索进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对立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出台为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提供法律基础,而且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经验也可以为立法所参考,增加立法的科学性和时代性。
1.3 发展城市林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解决城市问题。城市林业建设和经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林业不仅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还能利用其生态功能解决许多城市问题,美化城市,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2. 城市林业建设中的误区
尽管发展城市林业对于林业和城市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制度、管理、思路上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城市林业建设道路上出现了一些误区。
2.1 将城市林业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
城市林业建设和城市经济建设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林业不仅是林业的一个子系统,同时还是城市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结构和功能可以影响城市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表现在:⑴生态功能,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减噪降噪等功能,可以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和温室效应,保障人们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进行生产建设,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⑵美化功能,森林自身的美与城市建筑融合在一起构筑成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为居民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也是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基础之一;⑶经济功能,森林不仅可以直接向人类提供多种林产品,还能带来经济利益。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温饱问题的解决而是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希望生活在健康美好的环境之中,于是环境消费成为热点,房地产开发商都把小区的绿化作为一大卖点。此外森林的美观和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的功能还能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自1992年以来,旅游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行业,每年向各国政府上缴的利税在6650亿美元以上,我国的环境“十佳”城市无一不是旅游的热点。⑷保健和医疗功能,森林能够有效的吸收和固定现代化工业生产中释放出来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还能减轻噪声和电磁波的污染,维护人类的身体健康,此外许多林产品都具有重要的药用价值,对于医学研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之,城市林业的健康发展能够带动城市经济建设的有序和稳定;反之,若城市林业不太发达,城市建设中的环境成本则会增加,从而阻碍城市经济的顺利开展。
2.2 把“绿化”和城市林业建设相混淆
人们一般把城市绿化误以为就是城市林业建设,这和我国的立法现状有关。199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该包括绿地系统,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一些城市,根据《森林法》和《城市规划法》相继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而非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规定,将绿化尤其是园林绿化当作城市林业建设来进行规范。
城市林业如前所述是由林业和园林融合而成的,园林绿化被包含在其中,城市林业不仅要在园林中实现绿化,更为重要的是和城市建设相统一,将林业建设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道路、建筑物两旁无法建设园林的地方,却可以实现林业建设;园林绿化多为种植草坪、灌木,而城市林业注重乔木的培育种植;园林绿化建立的是一个人工系统,需要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管理成本较高,而城市林业建立的是一个自然系统,管理成本较低。国际上一直认可的城市林业建设是森林化,是生态层面的城市建设,而绿化的层次较低,不能与国际接轨
2.3 城市绿地系统单调
目前,不管大中小城市都热衷于建设人工绿地,这和政府对城市林业建设的误解有关。由于盲目强调大面积的草坪、广场,城市不断引进国外的植物及其新品种,导致城市绿地系统单调,缺乏自然特性,且生态效益低下,根本无法和城市林业的功能相提并论。此外,我们学习的应该是国外的先进经验而不是非要把国外的植物品种移植到中国来,这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市情、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差异、成本回报等问题,否则可能适得其反。广东的中山市每年园林绿化养护费高达3000万元,而3万多公顷的林地财政一年的投入费用不过300多万元。 经济利益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2.4 没有将城市林业和山区林业相区别
城市林业虽然属于林业,要适用《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但其和山区林业建设存在着许多差异,这是由于二者的功能、目的侧重点不同造成的,山区林业重在用益,发挥其经济功能,而城市林业重在发挥其生态功能,兼及经济功能;山区林业多是成片林,且林种较多,而城市林业中成片林较少,林种也较少;山区森林生长环境要优于城市森林,而城市的环境污染造成林木成活不易。因此,对于城市林业应该有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如在采伐的许可、流转条件上要严格限制,且应更加注重树木的病虫害防治问题。
2.5 植物的选择上没有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
不同的环境和气候条件下适合不同的植物生长,在发展城市林业时必须考虑到这一问题,同时由于城市环境恶劣,土壤透水性差,应该选择那些生命力比较顽强、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植物来种植,不能只注重美观或是盲目的抄袭其他地方的做法。北京一到春天就漫天的杨絮,简直和下雪一样,使得大气能见度降低,给人们行走、行车和城市清洁工作都带来困难,说明这一树种就不适合在城市种植。此外,植物的选择还应该符合本地区、民族的特色,树立起一个城市的绿色形象。最重要的一点是植物是依水存活的,离开了水,植物难以自行生长。有人作过一项调查,每年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太低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缺水,人们只管种不管养,一是因为没有法律上规定的义务,再就是因为离水源远,管理成本高,因此城市林业的发展应该和城市给水系统相贯通。
2.6 政府对城市林业的重视不够,资金、科研投入不够
一些地方政府一心发展城市的经济建设,认为林业建设无所谓甚至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如前所述,这一观点是错误的,林业建设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还能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由于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用于城市林业建设的资金和科研投入都不到位,这方面的专门人才也很紧缺,导致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缓慢。
3. 城市林业建设发展的出路
鉴于目前城市林业建设存在着种种误区,要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林业,必须寻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出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3.1 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林业规划
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借鉴国内外典型城市的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城市的市情以及发展趋势,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确定了我国城市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按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战略要求和“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布局要求,建设以林木为主体,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现城区、近郊、远郊协调配置的绿色生态圈,形成城区公园及园林绿地、河流、道路宽带林网、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相结合的城市森林,使全国70%的城市林木覆盖率在2050年达到45%以上,使城市的人居环境有显著的改进,使城乡绿地实现一体化。
按照这一战略,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建设的规模、性质、布局、气候特征等规划出城市林业建设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要按照现代城市的要求,编制城市林业规划,在城市林业规划中应该包括林种的选择、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范围内的绿地、道路旁的绿化等内容,建设完整、结构合理的城市林业体系。
3.2 依照规划进行城市林业建设
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必须依照城市林业建设规划,建成以花草林木构筑的景观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为特征,以林木为主体,森林与其他植被有机结合的绿色生态圈,形成城区、近郊、远郊及自然保护区的林业之间协调配合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
在进行城市建设时还要将林业建设和其他方面的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中的各个项目从投资到验收,绿化不达标的不能批,也不能验收,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科学的城市建设。
3.3 行政部门之间需要协调配合
城市林业建设虽然主要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但是需要很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搞好,并且只有实行行政领导目标责任制,才能将林业建设顺利的开展下去。如党政主要领导应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协调和安排到位;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益林建设;交通、水利、电力、通讯和市场建设部门分别负责园林外的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设施建设,不因人设岗,政策具有连续性,并且对各个部门在推进城市林业建设中的活动进行严格考核,作为判定城市政府是否履行环境综合整治职责的标准。
3.4 大力开展公众参与
城市林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而环境质量的好坏又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人们享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可以依法参与环境管理、监督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林业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举动,只有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抵制毁占林地、绿地的行为,支持绿化建设,城市林业建设才能长足发展下去。
政府还也可以把公众组织起来,成立民间的护林组织,或是支持市民自发形成的保护森林的团体,开展林业发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成果推广、监督政府的依法行政,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
此外在涉及林业建设的重大调整,可能对市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开工,应当召集市民参加听证会,并且听证会的笔录必须在最后决定中有所反映,以免流于形式并在将来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3.5 林网化与水网化结合
这是上海在发展城市林业建设中首次提出来的,其内容是:基于城市特点,全面整合林地、林网、散生木等多种模式,有效增加城市林木数量;恢复城市水体,改善水质,使森林与各种级别的河流、沟渠、塘坝、水库等连为一体;建立以核心林地为森林生态基地,以贯通性主干森林廊道为生态连接,以各种林带、林网为生态脉络,实现在整体上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活力的林水一体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在城市范围内建立起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环境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以期在发挥森林净化水体作用的同时,较好地利用城市水体改善森林生长环境。这一经验很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3.6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林业科研投入
城市林业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但这是不够的,可以充分利用森林的经济功能来筹集资金。如上海规定凡是在《上海绿化系统规划》范围内从事大型成林建设,且经过规划批准的,可适度进行低密度生态住宅、体育、休闲和生态观光旅游等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还可以利用林地发展经济林、苗圃、花草基地等林业产业。城市林业中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一般也大多来自财政拨款,还有企业和个人捐款,可以考虑采用发行环境彩票的方式筹集资金。基金重点用于扶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大型生态林、环城林等生态公益建设及公路两侧林带、河道防护林、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护。
另外,为了保持城市森林的健康发展,相关技术的开发必须也同步进行,例如开发新的植物健康监测及信息交流方法以促进植物健康综合管理,了解树木生物学特征及预先采用维护植株健康的方法可降低植株栽培成本,以及研究生态恢复技术,预测在各种资源管理状态下,植物群落将来的生长及发育。林业科技不仅能够促进城市林业的进步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7 强调法制要求
城市林业的有序发展需要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城市林业的发展已经对立法提出许多新的要求,急待立法的完善, 加快城市林业立法的步伐,规范城市林业建设的健康有序进行。此外强化法律责任可以让人们增强保护森林的意识,同时还需要有严格的执法队伍,将法律贯彻实施下去。
4. 结语
一直以来,人们对城市林业的作用认识不足,多侧重于采用污水治理、废气控制等方法解决城市问题,导致解决城市问题的方法偏废。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问题越来越多,城市林业在解决城市问题中的作用日益显现,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和接受,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许多城市都是建设在森林之中,城中有林,林中是城。中国在加入WTO后,全球化的进程加剧,城市环境优势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将环境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才是未来发展的优势,在新世纪中,城市林业建设必将蓬勃发展,我国应该大力建设新世纪的生态化城市,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资料:
王木林 《城市林业的研究与发展》 载于《林业科学》,1995,(5)
蒋有绪 《新世纪的城市林业方向 世纪之约: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文集》 魏小琴主编 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年出版
韩强《绿色城市》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彭纪宁 彭尚德 《珠三角城市绿化误区重重》羊城晚报,2000-11-22,A16.11
江泽慧 《中国现代林业》[M]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年出版
1. 发展城市林业建设的意义
城市林业是由林业和园林融合而成的,是建设、经营和利用城市森林的事业。城市森林是指城市范围内与城市关系密切的,以树木为主体,包括野生动物、微生物在内的生物群落及其中的建筑设施。 城市林业不仅是林业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的必要内容,发展城市林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1.1 发展城市林业有利于推动林业的整体发展,城市林业是林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的林业建设,其同山区的林业建设息息相关,且各自的发展相互促进又带动整个林业的进步。此外,城市林业建设对林业的重要功能即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引导林业的全面发展。
1.2 发展城市林业有利于林业立法的发展,各地方在发展城市林业的探索进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对立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出台为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提供法律基础,而且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经验也可以为立法所参考,增加立法的科学性和时代性。
1.3 发展城市林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解决城市问题。城市林业建设和经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林业不仅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还能利用其生态功能解决许多城市问题,美化城市,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2. 城市林业建设中的误区
尽管发展城市林业对于林业和城市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制度、管理、思路上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城市林业建设道路上出现了一些误区。
2.1 将城市林业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
城市林业建设和城市经济建设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林业不仅是林业的一个子系统,同时还是城市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结构和功能可以影响城市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表现在:⑴生态功能,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减噪降噪等功能,可以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和温室效应,保障人们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进行生产建设,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⑵美化功能,森林自身的美与城市建筑融合在一起构筑成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为居民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也是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基础之一;⑶经济功能,森林不仅可以直接向人类提供多种林产品,还能带来经济利益。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温饱问题的解决而是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希望生活在健康美好的环境之中,于是环境消费成为热点,房地产开发商都把小区的绿化作为一大卖点。此外森林的美观和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的功能还能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自1992年以来,旅游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行业,每年向各国政府上缴的利税在6650亿美元以上,我国的环境“十佳”城市无一不是旅游的热点。⑷保健和医疗功能,森林能够有效的吸收和固定现代化工业生产中释放出来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还能减轻噪声和电磁波的污染,维护人类的身体健康,此外许多林产品都具有重要的药用价值,对于医学研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之,城市林业的健康发展能够带动城市经济建设的有序和稳定;反之,若城市林业不太发达,城市建设中的环境成本则会增加,从而阻碍城市经济的顺利开展。
2.2 把“绿化”和城市林业建设相混淆
人们一般把城市绿化误以为就是城市林业建设,这和我国的立法现状有关。199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该包括绿地系统,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一些城市,根据《森林法》和《城市规划法》相继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而非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规定,将绿化尤其是园林绿化当作城市林业建设来进行规范。
城市林业如前所述是由林业和园林融合而成的,园林绿化被包含在其中,城市林业不仅要在园林中实现绿化,更为重要的是和城市建设相统一,将林业建设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道路、建筑物两旁无法建设园林的地方,却可以实现林业建设;园林绿化多为种植草坪、灌木,而城市林业注重乔木的培育种植;园林绿化建立的是一个人工系统,需要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管理成本较高,而城市林业建立的是一个自然系统,管理成本较低。国际上一直认可的城市林业建设是森林化,是生态层面的城市建设,而绿化的层次较低,不能与国际接轨
2.3 城市绿地系统单调
目前,不管大中小城市都热衷于建设人工绿地,这和政府对城市林业建设的误解有关。由于盲目强调大面积的草坪、广场,城市不断引进国外的植物及其新品种,导致城市绿地系统单调,缺乏自然特性,且生态效益低下,根本无法和城市林业的功能相提并论。此外,我们学习的应该是国外的先进经验而不是非要把国外的植物品种移植到中国来,这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市情、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差异、成本回报等问题,否则可能适得其反。广东的中山市每年园林绿化养护费高达3000万元,而3万多公顷的林地财政一年的投入费用不过300多万元。 经济利益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2.4 没有将城市林业和山区林业相区别
城市林业虽然属于林业,要适用《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但其和山区林业建设存在着许多差异,这是由于二者的功能、目的侧重点不同造成的,山区林业重在用益,发挥其经济功能,而城市林业重在发挥其生态功能,兼及经济功能;山区林业多是成片林,且林种较多,而城市林业中成片林较少,林种也较少;山区森林生长环境要优于城市森林,而城市的环境污染造成林木成活不易。因此,对于城市林业应该有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如在采伐的许可、流转条件上要严格限制,且应更加注重树木的病虫害防治问题。
2.5 植物的选择上没有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
不同的环境和气候条件下适合不同的植物生长,在发展城市林业时必须考虑到这一问题,同时由于城市环境恶劣,土壤透水性差,应该选择那些生命力比较顽强、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植物来种植,不能只注重美观或是盲目的抄袭其他地方的做法。北京一到春天就漫天的杨絮,简直和下雪一样,使得大气能见度降低,给人们行走、行车和城市清洁工作都带来困难,说明这一树种就不适合在城市种植。此外,植物的选择还应该符合本地区、民族的特色,树立起一个城市的绿色形象。最重要的一点是植物是依水存活的,离开了水,植物难以自行生长。有人作过一项调查,每年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太低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缺水,人们只管种不管养,一是因为没有法律上规定的义务,再就是因为离水源远,管理成本高,因此城市林业的发展应该和城市给水系统相贯通。
2.6 政府对城市林业的重视不够,资金、科研投入不够
一些地方政府一心发展城市的经济建设,认为林业建设无所谓甚至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如前所述,这一观点是错误的,林业建设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还能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由于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用于城市林业建设的资金和科研投入都不到位,这方面的专门人才也很紧缺,导致城市林业建设的发展缓慢。
3. 城市林业建设发展的出路
鉴于目前城市林业建设存在着种种误区,要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林业,必须寻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出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3.1 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林业规划
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借鉴国内外典型城市的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城市的市情以及发展趋势,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确定了我国城市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按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战略要求和“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布局要求,建设以林木为主体,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现城区、近郊、远郊协调配置的绿色生态圈,形成城区公园及园林绿地、河流、道路宽带林网、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相结合的城市森林,使全国70%的城市林木覆盖率在2050年达到45%以上,使城市的人居环境有显著的改进,使城乡绿地实现一体化。
按照这一战略,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建设的规模、性质、布局、气候特征等规划出城市林业建设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要按照现代城市的要求,编制城市林业规划,在城市林业规划中应该包括林种的选择、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范围内的绿地、道路旁的绿化等内容,建设完整、结构合理的城市林业体系。
3.2 依照规划进行城市林业建设
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必须依照城市林业建设规划,建成以花草林木构筑的景观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为特征,以林木为主体,森林与其他植被有机结合的绿色生态圈,形成城区、近郊、远郊及自然保护区的林业之间协调配合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
在进行城市建设时还要将林业建设和其他方面的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中的各个项目从投资到验收,绿化不达标的不能批,也不能验收,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科学的城市建设。
3.3 行政部门之间需要协调配合
城市林业建设虽然主要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但是需要很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搞好,并且只有实行行政领导目标责任制,才能将林业建设顺利的开展下去。如党政主要领导应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协调和安排到位;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益林建设;交通、水利、电力、通讯和市场建设部门分别负责园林外的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设施建设,不因人设岗,政策具有连续性,并且对各个部门在推进城市林业建设中的活动进行严格考核,作为判定城市政府是否履行环境综合整治职责的标准。
3.4 大力开展公众参与
城市林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而环境质量的好坏又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人们享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可以依法参与环境管理、监督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林业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举动,只有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抵制毁占林地、绿地的行为,支持绿化建设,城市林业建设才能长足发展下去。
政府还也可以把公众组织起来,成立民间的护林组织,或是支持市民自发形成的保护森林的团体,开展林业发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成果推广、监督政府的依法行政,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
此外在涉及林业建设的重大调整,可能对市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开工,应当召集市民参加听证会,并且听证会的笔录必须在最后决定中有所反映,以免流于形式并在将来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3.5 林网化与水网化结合
这是上海在发展城市林业建设中首次提出来的,其内容是:基于城市特点,全面整合林地、林网、散生木等多种模式,有效增加城市林木数量;恢复城市水体,改善水质,使森林与各种级别的河流、沟渠、塘坝、水库等连为一体;建立以核心林地为森林生态基地,以贯通性主干森林廊道为生态连接,以各种林带、林网为生态脉络,实现在整体上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活力的林水一体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在城市范围内建立起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环境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以期在发挥森林净化水体作用的同时,较好地利用城市水体改善森林生长环境。这一经验很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3.6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林业科研投入
城市林业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但这是不够的,可以充分利用森林的经济功能来筹集资金。如上海规定凡是在《上海绿化系统规划》范围内从事大型成林建设,且经过规划批准的,可适度进行低密度生态住宅、体育、休闲和生态观光旅游等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还可以利用林地发展经济林、苗圃、花草基地等林业产业。城市林业中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一般也大多来自财政拨款,还有企业和个人捐款,可以考虑采用发行环境彩票的方式筹集资金。基金重点用于扶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大型生态林、环城林等生态公益建设及公路两侧林带、河道防护林、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护。
另外,为了保持城市森林的健康发展,相关技术的开发必须也同步进行,例如开发新的植物健康监测及信息交流方法以促进植物健康综合管理,了解树木生物学特征及预先采用维护植株健康的方法可降低植株栽培成本,以及研究生态恢复技术,预测在各种资源管理状态下,植物群落将来的生长及发育。林业科技不仅能够促进城市林业的进步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7 强调法制要求
城市林业的有序发展需要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城市林业的发展已经对立法提出许多新的要求,急待立法的完善, 加快城市林业立法的步伐,规范城市林业建设的健康有序进行。此外强化法律责任可以让人们增强保护森林的意识,同时还需要有严格的执法队伍,将法律贯彻实施下去。
4. 结语
一直以来,人们对城市林业的作用认识不足,多侧重于采用污水治理、废气控制等方法解决城市问题,导致解决城市问题的方法偏废。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问题越来越多,城市林业在解决城市问题中的作用日益显现,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和接受,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许多城市都是建设在森林之中,城中有林,林中是城。中国在加入WTO后,全球化的进程加剧,城市环境优势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将环境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才是未来发展的优势,在新世纪中,城市林业建设必将蓬勃发展,我国应该大力建设新世纪的生态化城市,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资料:
王木林 《城市林业的研究与发展》 载于《林业科学》,1995,(5)
蒋有绪 《新世纪的城市林业方向 世纪之约: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文集》 魏小琴主编 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年出版
韩强《绿色城市》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彭纪宁 彭尚德 《珠三角城市绿化误区重重》羊城晚报,2000-11-22,A16.11
江泽慧 《中国现代林业》[M]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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