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松材线虫病发生、防治历程与思考
简介: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属平原农区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00万亩,有林地面积1161万亩,活立木蓄积4100多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率92.83%,海岸绿化率92%,流域性堤岸绿化率91.1%,林木覆盖率10.56%,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湖海防护林带为骨架,农田防护林为网络,成片速生林和国有林场为基地,四旁绿化相配套,带、片、网、点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属平原农区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00万亩,有林地面积1161万亩,活立木蓄积4100多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率92.83%,海岸绿化率92%,流域性堤岸绿化率91.1%,林木覆盖率10.56%,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湖海防护林带为骨架,农田防护林为网络,成片速生林和国有林场为基地,四旁绿化相配套,带、片、网、点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
松树是我省丘陵山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主要造林绿化树种,全省共有松林面积140多万亩,其中马尾松70多万亩,黑松、赤松面积57万亩,集中分布在宁镇、宜溧山区、环太湖沿岸风景区和沿海云台山区。
一、松材线虫病发生概况和特点
1982年秋,松材线虫病首次在南京东郊被确认,由于当时缺乏对病害的认识及除治经验,致使病害不断扩散蔓延。1982年,病害仅限于南京东郊局部地区,病死松树265株;1987年,病害蔓延到南京、镇江的12个县(区),短短6年累计病死松树58万株;1988年至1992年,病害被控制在原疫区范围内,每年病死松树约24万株;1993年,病害在无锡惠山地区发生,1995年,苏州虎丘与常熟市发现病害,1998年,该病在我省主要松林分布的茅山风景区全面扩散,1999年在南京高淳和扬州仪征、2000年在淮安盱眙和苏州新区、2001年在苏州上方林场和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在南通狼山、连云港市连岛和苏州市常熟虞山和昆山亭林公园病害相继发生,目前,疫区行政区域涉及南京、镇江、无锡、常州、扬州、淮安、苏州、连云港、南通9市20个县(市、区)。病害发生面积20余万亩。
1982年以来,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在我省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病害区域分布相对集中。我省的松林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区域相对集中:一是多发生在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破坏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二是多发生于经济较发达、人为活动相对频繁的苏南地区,病害的控制难度大;三是多发生于立地条件差的丘陵山区,危害后连片死亡,植被恢复难度大。
(二)对松树的危害逐年加剧。首先病死松树数量逐年增加。1982年,全省因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仅265株,而到2002年秋普查时,全省因松材线虫病危害而死亡松树达47万株;其次是受害树种进一步增多。松材线虫病发生早期,只危害黑松,现在已对马尾松普遍产生危害,目前病死树中马尾松约占42%,海岸松、黄松、白皮松、湿地松也受害死亡。第三,危害区域扩大,病害发生初期,主要分布于人为活动频繁区域,现已向林区深处扩展。(三)扩散速度且呈跨越式传播。一是蔓延速度惊人,短短19年,疫区已由南京东郊极小的危害区域迅速扩展蔓延到20个县区;二是早期以疫区为中心逐步向四周扩散为主,后期在以疫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同时,出现大跨度、长距离、跳越式的扩散,外围疫点相继增多。如93年无锡的惠山、95年苏州的虎丘、98年溧阳的仙人山和2001年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的南通狼山均为四周近百里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新疫点。
二、防治工作简要回顾
全省疫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法规,科学防治,施行封锁疫区、清除病源、加强检疫、积极除治、减轻危害的防治策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缓解了病害的扩散蔓延,保护了我省森林资源。突出表现在:
病害迅猛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病害发生前10年,危害面积迅速增加;病害发生后10年,危害面积增长幅度减少。目前,危害区域基本得到控制,通过防治,先后消灭了苏州新区、虎丘区、南京市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连云港开发区等6个疫区。
保护了重点风景区的大部分自然森林景观。最早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中山陵风景区,经过多年防治,仍保留马尾松、黑松0.8万亩,占原有松林面积的40%,其他重点风景区的松林保存面积也在50%以上。并及时通过林相改造和更新,森林景观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保住了全省的主要松林。目前,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只占全省松林面积的14.7%。
在具体防治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规章,依法防治。1989年,我省在总结多年防治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暂行办法》,并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5日以省政府第5号令颁布实施,该办法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检疫检查范围、预防和除治措施、奖励和处罚等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使松材线虫病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省委、省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1990年,省政府决定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范围,由分管省长亲自挂帅。疫区内各市、县、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防治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对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近3年来,省政府先后4次向各疫区市、县(区)政府下发了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文件,下达防治任务,提出防治要求,明确分管市、县(区)长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还就松材线虫病防治问题做了批示,要求各级党委与政府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每年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书”,落实防治任务,明确防治责任,组织督查验收,确保防治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检疫,控制传播。为减少人为调运病枝材及加工品,避免松材线虫病病源的远距离传播,1995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具有检疫职能的木材检查站36个,强化疫区检疫检查,并在病害防治期间,组织力量对疫区实施流动检查。累计堵截病材500多吨,包装箱2000多件,有效地控制了传播,对防止松材线虫病在较大范围内扩散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强宣传,增加投入。松材线虫病传播快,危害重,全社会和各级领导对防治松材线虫病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为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据统计,全省已累计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和投工投劳资金9800多万元,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发出呼吁进行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文件和宣传材料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取得较好效果。
(五)科学防治,减轻危害。为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危害。开展疫情监测、普查,制定防治计划。在全省松林分布区,开展常年性的疫情监测,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护林员,在此基础上,每年秋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查明病害分布范围、危害程度,掌握疫情变动情况,以此为依据制定年度除治计划。划分受害类型,突出治理重点。对孤立或潜在威胁大的疫点有计划的拔除,先后拔除县级疫点6个,乡镇疫点33个,并及时更新造林,恢复林相;对病害严重发生区,除及时清理病死树外,还加大易感病树种黑松的更新力度,压缩来年病死树数量;对中度和轻度危害疫点,以灭虫处理病枝材为主,实行林下造林补植、封山育林,以保存疫情稳定的松林资源;对风景名胜区,除及时清理病死树外,还采用化学防治,实施飞防、注干和释放天敌等综合治理措施,保存风景区必需的松树;对非疫情发生区,采取定个、定点、定期监测,同时加大林间抚育管理力度,提高松林抗病能力。清理病死树木,减少病源媒介。每年冬春,组织力量清理病死树,对病枝材采用切片、烧毁、药物薰蒸等方法进行彻底灭虫处理,减少松墨天牛虫密度。据统计,1982年至今,全省已累计清理病死树670多万株。积极培训人员,开展科学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聘请专家、学者定期培训技术人员,提高防治水平,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病枝材处理技术”、“松墨天牛生物除治技术”、“病害早期诊断”、“抗病松树筛选与应用”、“疫点植被恢复技术”等科学研究,取得了较好防治效果。
三、几点启示
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认真研究,经多年艰苦奋斗,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其间既有一些宝贵经验,也有一些深刻的教训。回顾20年来的防治历程,总结防治策略与技术得失,有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松材线虫病防治关键在“预防”。病害进入林区后,根治十分困难,治本的办法是预防。一是防止人为传播。事实证明病害自然传播距离非常有限,疫情扩散蔓延多是人为因素所致。“预防”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病源物源头管理,只有封锁疫区,控制蔓延,才能谈得上压缩受害面积,减少病死树数量。二是落实监测措施。对非疫区,特别是重点保护区要定人、定点、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将病害消灭于萌芽之中,否则蔓延后,再要将其扑灭只能是大量伐除松树。三是加强林木抚育管理。对与疫点毗邻的松林,及早伐除被压木、衰弱木,并尽可能降低易感病树种——黑松的比例,改变松墨天牛适生环境,增强林木抗病性,减缓病源自然传播速度。
启示之二:松材线虫病治理质量取决于病枝材处理效果。目前,广泛运用的松材线虫病治理技术是杀灭松墨天牛,切断病源传播链。用化学农药杀灭天牛成虫成本高、效果不明显。相对而言,通过处理松树病枝材,杀灭天牛幼虫则要简便易行,且工效高。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技术方法要正确。无论采取何种灭虫技术,效果都要求达100%。实践证明,对病枝材进行切片、烧毁处理是确保效果的最好方法。二是处理要彻底。调查表明:直径为1.5厘米的小枝也有天牛幼虫生存,因此,不只是对病树主干、伐根进行处理,对1.5厘米以上枝条也要进行灭虫处理,否则就前功尽弃。三是对疫点活树枝材也要处理。由于病死树出现时间受多种因子影响,疫点上某一时间内的活松树,并不等于未感病树。在疫点更新改造时,活松树处理常被忽视,这是病源人为传播的最大隐患。四是以枝材处理量定采伐量。疫点上的病死树或活树伐除后,如不进行绝对有效的灭虫处理而造成流失,则其对松林资源的潜在威胁远远大于留存于林间的危害。因此,在防治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资金保障尚不充分的地区,为确保伐除松树的处理效果,应采取以处理能力决定伐除量方法,从而避免因病材流失带来更大灾难。
启示之三:松材线虫病除治切忌急功近利。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规律决定了病害除治工作是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在病害发生初期或危害面积较小时,只要迅速采取皆伐与烧毁措施,承受一定损失,就有可能扑灭病害。而当病害在较大面积内已蔓延数年,则治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流行而不应是扑灭危害。实践证明,急于在短时间内扑灭危害,必须大面积伐除寄主松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一方面易出现新的荒山秃岭,另一方面被伐除的疫点松树数量多,灭虫处理耗时、费工,枝材流失隐患大,有可能产生更多、更分散的疫点。因此,要根据各种受害类型,确定策略与重点,有计划、分步骤、踏踏实实地推进防治工作。
四、几个问题
(一)如何评价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效果
松材线虫病危害重,易传播,难防治。它既具有一般病虫害的普遍性,更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将其它森林病虫害防治效果的评定方法与标准运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上,必然带来许多局限性。如松墨天牛数量的下降,不一定必然导致病死树减少;而病死树的减少也不一定必然出现松墨天牛数量的下降。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二)如何评价松材线虫病的危害程度
对于松材线虫病能否提出有病不流行(或不成灾)的概念;以单位面积病死树数量还是以单位株数病死率来评价危害程度更为恰当;达到怎样的指标才能算得上控制了病害。
(三)如何理解“履历现象”
“履历现象”为日本一学者提出。其核心内容是:在某一局部区域,当年病死树多,次年病死树也多,反之亦然,其现象的出现与防治的努力程度关系不大。但“履历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性。在江苏,此类例子却很多。应如何理解与解释。
(四)关于松墨天牛成虫的空间分布
在病害发生初期与稳定期,病死树多为点状分布。病死树在多大程度上与松墨天牛成虫的空间分布相吻合,此问题的解决应在相当程度上改变目前的防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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